首頁 > 娛樂新聞 > 港臺娛樂 > 正文
藝人賈靜雯和孫志浩的離婚官司,愈演愈烈。在賈靜雯贏得女兒的監護權之后,現在又傳出孫志浩,向賈靜雯要求支付4600萬元,聽起來好像是要討贍養費。不過孫志浩的律師主張,是因為申請夫妻剩余財產分配,賈靜雯的收入比較高,所以要支付這筆錢。 但基于裁判費考慮,孫家只要求2600萬,目的只希望賈靜雯能放棄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賈靜雯前日對孫志浩的夫妻剩余財產分配訴訟表示“很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