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文化產業網訊:據香港媒體報道,上周四(4月22日)著名演員葉童在香港因醉駕被捕,她在接受電話采訪時表示甘愿受罰,并稱此宗事故是交通意外,并非是報道中的醉駕。明星酒駕事件葉童不是第一人,也不會是最后一人,因酒駕被捕的明星也很多,但事后大多不了了之,沒有什么嚴厲的處罰,這可能就是明星與眾生的區別。而明星的酒駕事件層出不窮是否也和這個處罰力度有關系呢?葉童將面臨的酒駕處罰也會是接下來一段人們關注的焦點。
1995年,洛桑酒后駕車發生車禍當即身亡;著名影帝梁家輝曾在2002年與2005年分別因為醉駕撞車被警方判罰款與監禁及停牌3年;謝霆鋒2002年3月撞車讓助手頂包;2004年5月11日晚23時20分,著名演員牛振華酒后駕駛“奔馳”牌小客車與大貨車相撞后身亡;2006年12月13日凌晨1時多,著名打星吳京在北京朝陽區三里屯附近醉酒駕駛,被交警截查;2007年,林曉培醉酒駕駛撞死女護士,被判處拘役50日,過失導致死亡判刑6個月,緩刑2年;周杰在2009年6月2日凌晨,駕車在高碑店北路與一輛出租車相撞發生交通事故后棄車逃逸;2009年6月25日,胡彥斌駕駛一輛越野車撞上一輛出租車后逃離,出租車上包括司機在內的3人受傷……到現在葉童酒駕被捕。從以上事件中可以看出明星們在酒駕之后大多享受了一定的特權,明星臉就像是特權畫的車牌號一樣,有著特殊的作用。除非像西安女交警張昂這樣不識趣的,按照規定攔下特權車,結果卻被碾斷胳膊,一只胳膊怎能阻擋早已成形的潛規則?在酒駕問題上也有類似情形,明星酒駕可以成為新聞,可以成為大眾關注的事件,可以很轟動,但是就是不能處罰很嚴厲,難道是我們在期待同樣的新聞再次上演?當然不是。導致這樣的結果,最大的影響還是明星的特權,明星背后的特權勢力。
酒駕不是中國的特例,外國也有,看國外是怎么治酒駕的。美國:酒后駕車一經查實即逮捕,并列入個人檔案。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0.1%,則以醉酒駕車論處。如系首次醉酒駕車,除了罰款250—400美元之外,還可判處坐牢6個月。倘若酒后駕車被吊銷執照后,仍繼續駕車,將罰款500美元或坐牢一年。有的州甚至將醉酒駕車視為“蓄意謀殺”定罪。新加坡:初犯者將受到1000至5000新元的罰款或者長達6個月監禁;重犯者強制監禁1年,并且處罰金3000至10000新元;累犯者的罰金為30000新元及最長10年的監禁。社會秩序的維護不能只靠道德,要靠法治,新加坡可以作為全世界的楷模。這個不大的國家能成為世界最文明的國家,靠的不是道德英雄、明星的感召力,而是嚴酷的法律,他們甚至還保留電刑、鞭刑,讓人不得不畏。
葉童是比較低調的明星,許仙的形象早已淹沒在眾多新星的形象中了,不是酒駕可能我們已經想不起這位女星了。可如今這個老實巴交的“許仙”居然也酒駕,看來老實人也會醉酒。酒駕是每個駕駛員都必知的規則,但是很難成為每個駕駛員都牢記的規則,喜上心頭,面對美酒,太多人概莫能拒,臺酒駕不能靠明星,不能靠偶像,不能靠自覺,而要靠嚴厲的法律制裁,明星酒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星個個都酒駕,到時恐怕酒駕將成為中國第一“殺手”?再去整治恐怕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