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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3月23日,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藝人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爭奪女兒監護權的案子出現逆轉,賈靜雯不但打贏了官司,還將女兒梧桐妹帶在身邊從美國返回臺灣。
自從賈靜雯去年4月哭訴丈夫孫志浩將女兒帶走后,一連串的豪門風暴被揭開,一方面賈靜雯指責孫志浩婚后花心不改,四處拈花惹草,另一方面孫家則對賈靜雯與男藝人的緋聞指指點點。本來事情還有緩和的余地,但因為梧桐妹被孫家帶往美國生活,為了能將女兒奪回身邊,賈靜雯半年不與孫志浩見面,隨后以美國法律“夫妻沒有共同生活6個月以上可申請離婚”為由申請離婚,并于去年12月勝訴。
然而在爭奪女兒監護權的環節上,賈靜雯卻沒有取得主動,由于孫家及梧桐妹都是美國國籍,不是美國公民的賈靜雯要想奪回女兒的撫養權可能性很小。為了能夠最終勝訴,賈靜雯不僅推掉了所有的演出和廣告,還賣掉在上海購置的豪宅,和母親一同前往美國將官司進行到底。最終賈靜雯由于手中握有孫志浩家暴的驗傷單,在官司的最后關頭法院將女兒的撫養權判給了她。雖然母女團聚,但賈靜雯仍然低調不接手機。倒是賈媽媽在22日證實了勝訴的消息,“對,她回來了啦。官司很順利,謝謝關心。”
爭取女兒的撫養權只是賈靜雯離婚后的第一步,賈靜雯接下來要面對的還有與孫志浩的財產分配問題。之前孫家送給賈靜雯在上海的兩棟豪宅很有可能也將成為共同財產進行重新分配。據了解,賈靜雯跟孫志浩曾在2006年簽下了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財產、小孩、姓氏等,可算做婚后協議書,這很有可能成為財產分配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