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賤女孩”潛規則案宣判 主犯獲刑10年
昨日,源源影視工作室“潛規則”案一審宣判。被雙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舉報的工作室負責人胡衛東,被海淀法院以組織賣淫罪和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萬元。
記者聯系到了包包和阿紫的經紀人天藍。天藍稱,包包和阿紫正在走出陰影,不愿回應胡衛東獲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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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3名被告人被當庭宣判
判決書顯示,2007年9月以來,胡衛東伙同他人在海淀區源源影視工作室內招募數名女孩,并向應聘女孩灌輸進入影視圈發展就要遵循“潛規則”,即要以與投資人發生性關系為代價來獲得發展經費的觀念。一旦女孩接受“潛規則”,胡衛東即要求女孩與其發生性關系,并由他人負責錄像。胡衛東還組織女孩以“拉投資”為名,進行賣淫活動,工作室與賣淫者本人對賣淫所得五五分成。
昨日,共有3名被告人被宣判,分別是胡衛東、孟慶波和女子孫巧。他們的分工是:胡衛東負責勸說女孩接受“潛規則”,并教授其如何上網尋找賣淫目標;孟慶波給工作室介紹女孩,并介紹女孩向其他男性賣淫;孫巧負責為應聘的女孩拍照,拍攝與胡衛東的性愛錄像,并協助胡衛東對女孩的外出活動進行管理。
判決書顯示,包包和阿紫稱,胡衛東和孟慶波分別與她們發生性關系。女孩們通過網站找有錢人,然后交友。投資人作證說,發生關系后女孩會以上學為名向他們索要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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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胡衛東表示將上訴
海淀法院認為,胡衛東利用包包和阿紫身心發育尚未成熟、辨別是非能力差、未形成正確的性道德觀之機,以幫助兩人在演藝圈發展為名,并通過宣揚“潛規則”來摧毀兩人的思想防線,從而誘使她們自愿加入淫亂活動。
海淀法院審理后認為,胡衛東犯有組織賣淫罪和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判刑10年;孟慶波被判協助組織賣淫罪和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獲刑7年半;孫巧被判協助組織賣淫罪,獲刑3年。宣判后,胡衛東表示將上訴,孟慶波和孫巧表示考慮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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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話
“我沒犯罪,只應負道德責任”
胡衛東稱自己并未組織賣淫,與女孩們發生關系是為了幫助她們
昨日庭審結束后,記者與胡衛東進行了簡短的對話。胡衛東表示自己并沒有犯罪,應負的只是道德責任。
記者:你上訴的理由是什么?
胡衛東:判決的證據不足。我沒有組織賣淫,沒有犯罪,我與女孩們發生關系是為了幫助她們。我受了網絡的不良文化影響,我也自責,我有錯誤,但我只應該負道德責任。
記者:她們與多名投資人發生了性關系。
胡衛東:我讓她們出去拉投資是為了共同發展,合情合理。她們和什么人接觸,是否發生關系,不是我能控制的。
記者:但如果你不讓她們拉投資,她們就不會和別人發生關系。
胡衛東:藝人就是商品,演藝圈就是交際場,就是名利場,這是潛規則。我從不認為她們受害,她們性意識超前。
記者:你成立影視工作室,做了影視方面的準備嗎?
胡衛東:我有一個劇本,準備拍大學生畢業后從事演藝事業,遇到潛規則的影視劇。我還認識一些名導演,但我現在這樣了,我不能說出他們的名字,不然他們的名譽也會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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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新聞
包包阿紫想上大學
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昨日,記者聯系到了包包和阿紫的經紀人天藍。天藍稱,包包和阿紫正在走出陰影,不愿回應胡衛東獲刑的事情。
天藍稱,包包和阿紫涉世不深,需要引導。兩人來到普天同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后,他們發現兩人有寫作的特長,公司專門在寫作上培養她們。包包和阿紫已經各出了一本書,都是關于青春的半自傳體小說,這兩本書的銷量都不錯。現在她們的第三本書正準備出版,書名叫《如果》。“包包和阿紫的寫作在日漸成熟,這本書的封面還是她們自己設計的。”天藍表示,包包和阿紫現在的生活已經正常,工作非常勤奮,“她們還想上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