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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房子》正在江蘇衛視黃金檔熱播,在劇中扮演“菊小梅”的張寧益也成了“熱點人物”,她與馬琳剪不斷理還亂的婚姻糾葛甚囂塵上。戲里,張寧益是個整天以淚洗面的“房奴”,而戲外,張寧益和馬琳早在2003年就買了一套房子,并在北京有多處房產。雖然如今兩人鬧離婚上了法庭,但這絲毫影響不了張寧益的“房主”地位,因為正常情況,只要法院判離,那么張寧益便可能從馬琳處分割到約1000萬元的“夫妻共同財產”。
其實,張寧益也有一段四處看房子的經歷,這也對她了解購房者的心態提供了很多幫助。張寧益向記者透露說,以前和男友馬琳經常會四處看房子。據悉,兩人早在幾年前就買了第一套房子,用張寧益的話叫“當時沒想過買第二套,2003年底買的毛坯房,覺得有個家真好。”因為馬琳經常在外比賽,裝修的大權落到了張寧益身上。當時才22歲的她認為,家雖然不是幸福的唯一標準,但最起碼是個避風港。所以裝修上選擇了很多樣子簡約卻價格“奢華”的單品。裝修時最讓張寧益感動的,是馬琳一定要求把他們的名字制作在墻上,“代表這是我們兩個人的家。”所以在過道的盡頭,是滿目紅色的“M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