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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琳離婚損失恐達千萬元
近日,馬琳的“隱婚門”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背后爆炸性的實情也一件件被挖了出來,既然兩人都已經在打離婚官司了,而且奧運冠軍馬琳的收入無疑要比三線演員張寧益多得多,那馬琳的財產分割無疑又是一個關注點。
昨日,有“好事者”在網上給馬琳分析計算了一下,如果雙方離婚,正常情況下馬琳將損失上千萬元。這份分析如下:
據相關人士透露,2007年至今,馬琳在乒超每年的工資都能輕松上200萬元,2004年到2006年,每年至少也有100萬元。另外,據《2005年福布斯中國名人榜》,馬琳早在2004年年收入就達到了290萬元。2008年馬琳在奪得了北京奧運會男單冠軍之后,價值更是迅速飆升,《2009年福布斯中國名人榜》,馬琳排在了第30位,年收入更是達到了850萬元。由此算來,馬琳從2004年雅典奧運會奪金之后與張寧益結婚的五年時間中,應該有2000 萬元左右的收入。
反觀張寧益,作為娛樂圈三流的演員,年收入頂多幾十萬元。而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財產遵循的是 “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也就是說,除非馬琳與張寧益有約定,否則兩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便歸夫妻共同擁有,也就是說張寧益有權依法在離婚時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分割馬琳在婚后的所得。正常情況下,只要法院判離,那么張寧益便可能從馬琳處分割到約1000萬元的 “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