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博客事件”讓黃健翔成為被告,2008年6月6日,黃健翔在博客上刊發題為《丑話說在前邊》的文章,文中提到被前國足主帥杜伊“搞成宮外孕”的國家隊首席跟隊女記者陸幽。陸幽認為黃健翔的博文對自己的名譽造成了侵害,將黃健翔告上法庭,后因證據不足陸幽敗訴。近日,陸幽提起上訴,并透露本案的二審將在本周五(18日)開庭審理。
陸幽送紅包請媒體支持
熟悉國足的人應該會經常看到這個穿梭于球場看臺的央視女記者陸幽。2008年12月,陸幽告黃健翔案第一次開庭審理。2009年5月8日,該案在北京朝陽法院宣判,陸幽證據不足敗訴。日前,陸幽又一次站上原告席,該案二審將于周五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日前,陸幽和其兩位代理律師出現在上海,約見了上海眾多媒體記者,陸幽直言:“黃健翔是我一生的被告。”她表示,“這一次,我會請求法庭公開審理,讓整個過程呈現在公眾面前,讓整個案件公開透明。”而昨日,更是有媒體指出,在上海的媒體見面會上,陸幽給媒體記者送上了500元的紅包,希望得到媒體強大的輿論支持。
律師:此案和宋祖德案相似
此次,陸幽的二審代理律師是謝晉遺孀狀告宋祖德名譽侵權案的著名律師富敏榮。昨日記者聯系到富律師,對方表示這起案件和宋祖德案件有相似之處,都是在網絡上發生的侵權事件,區別是黃健翔未提名,宋祖德直接點名。富律師表示,盡管黃健翔的博客里沒有寫陸幽的姓名,不一定就不會構成名譽侵權,因為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盡管沒有直接提名,但根據特定的人和事,如果失實,同樣承擔責任。
富律師指出,黃健翔發出博文后,就有網友發帖指出這名女記者是陸幽,而整個博客的評論中共有100多名網友指出陸幽就是這名央視女記者。而陸幽的確是跑國足的,還的確宮外孕,這三項都符合黃健翔博客的內容。“盡管網絡是個自由的空間,但是也有道德底線。黃健翔如果認為說的不是陸幽,他就得說明他說的是誰。”
而記者昨日撥打黃健翔的電話,電話是留言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