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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環球網消息:張韶涵被父母指責棄養,她思考兩天,終于在11日晚間出面說明,坦承母女失和是為錢,也反擊媽媽說法,強調是媽媽帶走她努力多年的積蓄。
《中國時報》報道,張韶涵表示,她從加拿大養病回臺后,戶頭幾乎沒錢,現在的生活費是靠病后再賺的,對外界指責她不孝,她說:“我不是這樣的人,弟弟妹妹可做證。”是否會和媽媽聯系?她說:“現在我們最好的關系就是彼此過彼此的生活。”顯露對媽媽向媒體爆料十分生氣。
個性硬從不喊苦
張韶涵發揮魔羯座個性,講起家庭糾紛,她從頭到尾沒掉半滴眼淚,自認賺錢養家沒喊過苦,所有的錢交由媽媽,但去年4月回臺,發現媽媽沒留只字詞組就消失,還帶走她的存款,據悉存款至少上億,她說,爸爸回臺后和媽媽在中壢生活,媽媽會拿錢給爸爸用,也沒多過問已離婚的兩人關系。
到加拿大養病 公司力挺
對于媽媽指她去英國玩而非在加拿大養病,她說:“公司幫我做證,我護照上沒有去英國的紀錄。”至于她向媽媽要1000萬元,她說是去找她問清楚離開的原因,但媽媽不開門、不解釋,只丟了十幾本是媽媽名字的存折給她,因不是她的名字,完全不能用。
與家人鬧翻 無關Jenny
她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不愿多說細節,對于媽媽指責好友Jenny帶壞她,她說:“是我們家人間的問題,跟她無關,她原本是媽媽的干女兒,矛頭指向她,我很抱歉。”她強調“公道自在人心”,自認沒有做錯,也盡到子女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