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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反應 :兩段婚事皆被隱藏
曾與喻可欣簽婚書
早前,喻可欣的媽媽曾爆華仔和喻可欣在1985年除夕夜簽下結婚證書,昨日華仔承認確有此事,喻可欣昨得知他承認后說:“那就好。”喻媽媽說,當時證書一式兩份,華仔謹慎都交給喻可欣保管,至今鎖在她家保險箱內。如此說來,劉德華隱瞞的不僅僅只是他與朱麗倩的一段婚事,締結于20多年前的另一段婚姻華仔也從未公開過。
近日重提女兒與劉德華曾結婚一事的喻可欣母親,昨晚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華仔與喻可欣拍拖時,已傳出華仔身邊有朱麗倩這個女子,但華仔解釋她只是影迷,“由于華仔跟可欣聚少離多,為了作出承諾,所以就在1985年12月31日在婚書上簽名,當時我是他們的主婚,同場還有介紹(兩人相識)的兩位朋友,為免張揚,也不敢請朋友來。”
喻母形容,簽訂婚書現場很簡單,沒有鮮花,新人都沒換上禮服,當時兩人在婚書上簽名和蓋手印。
喻可欣在四年前推出《情海星空——我與劉德華》一書中,曾提及兩人1985年秘密結婚的細節:“他要我從臺灣帶結婚證書去香港。我一到香港,就在媽媽的作證下,我們互相簽了結婚證書。”
有媒體指出,劉德華有重婚之嫌,不過也有律師為劉德華說話,若所謂第一次婚姻并沒有根據法律要求程序下進行,例如沒有合法監禮人,又沒有在婚姻注冊處宣誓行禮,則即使有見證人替雙方立契,該紙合同只能視為婚前協議書,在香港并無法律效力,因此簽約雙方即使其后與其他人結婚,也不構成重婚。對此事件的態度,喻可欣的母親表示,不會以法律追究劉德華:“現在華仔有難當頭,我們也不想在這時候打人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