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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鵬回應“車禍門”
繼周杰車禍事件發生后,李亞鵬也卷入4月25日浙江橫店發生的一宗車禍,有指當日駕車者是李亞鵬,而非其兄長李亞偉。李亞鵬14日接受采訪時強調,死者家屬的說法是胡說八道,他當時正在拍劇,根本不在場(車禍現場);他體諒死者家屬的傷心,但并不能接受被誣蔑。
媒體14日報道稱,明星李亞鵬身陷“車禍門”。死者家屬咬定是李亞鵬開車撞人,而不是“自首”的李亞鵬的哥哥李亞偉。14日,李亞鵬的經紀人馬葭代為表態,稱警方已確認這起交通事故與李亞鵬毫無關系,李亞偉先生也是這件事的受害者。李亞鵬表示:“如果硬說我才是司機,這說法真是胡說八道,他們說有證人?我當時在拍劇,現場的工作人員都可做證。我很體諒死者家屬的傷心,但也不能誣蔑。兄長李亞偉也是受害者,他被超速的面包車猛力一撞而卷入車禍之中,但還被要求賠償,我不知道他們有何動機,也不想逐一反駁,畢竟希望死者能得到安寧。”
李亞鵬自問清白,更不怕繼續調查,他建議記者向警方及其兄長再了解,好讓事件早日找出真相。問到是否覺得對方有意把事件搞大?李亞鵬重申:“對家屬的心情和行為,我表示理解,但希望尊重事實,不要再肆意散播言論。”
14日李亞鵬的經紀人馬葭表示:“這起事故的責任方是一輛闖紅燈的社會車輛,而且警方通過手機定位和聲音鑒別,已經公布明確的調查結果。關于此事件相關的問題,警方已確認這起交通事故與李亞鵬先生毫無關系,李亞偉先生是這件事的受害者。李亞偉對于家屬的心情及行為表示理解并一直積極配合取證。感謝大家的關心,但懇請媒體客觀報道,不過度渲染此事,一切以國家相關部門的裁定為準。”
本月12日在東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舉行了聽證會,審理一宗車禍,事件中提及了李亞鵬與李亞偉的名字。事發于4月25日晚上,東陽橫店萬盛北街與華夏大道的路中發生車禍,一輛私家車撞上一輛面包車尾部,面包車失控,并撞向正在路上的李姓商人,當場死亡。事后,警方確認面包車司機違例沖紅燈,要負上主要責任,而房車司機是李亞偉(李亞鵬兄長)。
不過,死者家屬提出質疑,家屬聲稱已找到兩名目擊證人,一口咬定司機是李亞鵬。死者家屬指案發現場的監視錄像顯示,房車的司機身形高大強壯,李亞偉模擬事發情景時,雖然身形與錄像中的相近,但看來較瘦弱,走路形態也不十分相似,故認為司機應是李亞鵬。死者家屬要求賠償,并向警方提交報告,聲稱已找到兩名目擊證人。
警方表示監視錄像距離較遠,無法看清司機面目,但他們認定司機是李亞偉,主要根據兩個證據,首先是一個緊急求救電話的錄音,調查時,李亞偉被要求再講一次報警時所說的一番話,再將兩個錄音版本進行聲學鑒定,結果是一致;第二點根據《沉香》劇組所提出的臨時手機號碼顯示數據,事發時,李亞鵬的手機并不在手機通訊基站發射范圍內,但李亞偉的確在范圍之內。 不過,由于死者家屬有新提訴,警方會重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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