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資料圖片)
前日下午,東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舉行了一場聽證會,讓明星李亞鵬身陷“車禍門”。
今年4月25日晚上,東陽橫店萬盛北街與華夏大道的路口發生一起車禍,一輛奧迪TT撞上了一輛面包車的尾部,導致面包車彈出,而彈出的面包車撞向走在路上的商人李某,造成李某死亡。事故進行調查后,東陽市交警部門認定面包車司機違章闖紅燈,負主要責任,同時認定李亞偉就是當晚奧迪車的司機。可聽證會上,死者家屬對交警的兩個認定都提出了質疑。其中,家屬稱已經找到了兩位在場的目擊證人,一口咬定司機就是李亞鵬本人。
“兩個認定,我們都要重新取證調查。”東陽市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韋朝陽說。
怎樣認定是司機是李亞偉?
韋朝陽說,事故發生時,奧迪TT里,只有司機一人。“由于是治安監控畫面,值班人員當時并沒有將探頭拉近,目前的取證,距離較遠,司機面目無法看清。”他說。
出事后,司機打120急救。
“認定司機是李亞偉,主要依據兩個證據。”韋朝陽說,一個是120的電話錄音,另外是當時,李亞偉手機的位置。
“根據120的錄音,調查時,我們一字不差地讓李亞偉重新說了一遍,再將兩個錄音版本寄往公安部,進行聲學鑒定,結果是一致的。”他說。
第二點,根據《沉香》劇組提供的臨時手機號碼,基站顯示數據表明,事故發生時,李亞鵬的手機并不在基站發射的范圍內,而李亞偉的剛好在。
家屬已經找到目擊證人
不過,死者家屬卻提出了不同的意見。
案發現場的監視器錄像顯示,奧迪TT轎車司機身形高大強壯,而李亞偉模擬當晚情景的錄像中,雖然與奧迪TT轎車司機身形相近,但看起來要瘦弱一些,而走路的形態也并不十分相似。
因此,他們認為,司機是李亞鵬而非李亞偉。
此外,在家屬向交警部門提交的一份報告中,稱已經找到了兩位在場的目擊證人。
面包車闖紅燈在先
“面包車闖紅燈在先,負主要責任。”韋朝陽說。
負責事故鑒定的專家,與杭州文二西路“5·7”交通肇事案一樣,都是從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請來的。
而死者家屬認為,奧迪TT更應該負主責。
對此,東陽交警大隊表示,再次進行證據的補充后將會公布最后的責任認定。
對于這起交通事故,李亞鵬的經紀人馬葭表示:“沒這回事。”
綜合《青年時報》、《今日早報》 (來源:《重慶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