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一舟
浙江麗水一歌舞廳老板陳偉軍,涉嫌強奸多名女初中生,并造成多人墮胎、被傳染性病乃至終身不孕,而他的“幫兇”則為一名年僅15歲的初三女生。另外,陳偉軍還充當掮客,向他人介紹初中女生,其中包括多個村干部,坊間流傳還涉及多位公務員,但這一說法未得到官方證實。(《青年時報》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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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觸目驚心的校園性侵犯案件。惡徒的喪盡天良令人發指,而更令人痛心的是,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只有一名受害女生因不堪凌辱勇敢地向警方報案,其他女生都保持異樣的沉默和失語。倘若不是如此,喪盡天良的惡行早已經敗露在陽光之下,得到法律的嚴懲。在類似的案件中幾乎都能找到受害女生失語的影子——就在前不久貴州習水發生的嫖宿幼女案中,先后有11名女生被脅迫賣淫,但在事后幾乎都選擇了“逆來順受”。
而目光放得更遠一些:2007年1月21日,安徽阜陽警方偵破一起案件,31名高中女生面對一個深夜闖入宿舍的陌生男子,選擇沉默,先后被摧殘。該男子供認作案不下60起,同樣的一幕悲劇上演了3年之久。
悲劇在越來越多的受害女生的沉默聲中雷同地上演。表面上看去,很多受害女生沉淪于金錢的欲望中,放棄了對于權利的自我拯救;而實際上,這是教育缺位造成的惡果——長期以來,我們的教育尤其是中小學教育停留在單一的傳授文化層面,忽視學生人格、人性的剛性塑造,導致很多女學生在遭遇外界傷害時無所適從,缺乏起碼的勇敢與理性反抗精神,既不知道如何去尋求他人幫助,也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去對抗權益侵犯,還容易被小恩小惠所誘惑,最終就被動地選擇了“忍辱負重”。
事發以后,這所中學的校長表示學校已加強了管理,在學校安裝了攝像頭和紅外線探測設備。每天早上學生起床后,就由班主任帶隊吃早餐,之后上課,直到晚上,班主任到學生寢室點名后才能離開。如此安全管理當然已經非常到位,可在事發之前學校管理者在干什么?我不相信,一所學校中的多名女生“流向社會”,整個受害女生群,形成一個類似“傳銷”的網絡——如此種種,學校難道就能理直氣壯地說一點責任沒有?
未成年少女侵犯案件頻發,我們難以排解這樣的震驚和憤怒:校園花朵兒咋這么容易被摧殘?帶著警思去梳理一起起個案,就不難發現,無恥惡人道德淪喪和所謂社會風氣惡化的背后,是越來越清晰可辨的教育內容的僵化和教育責任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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