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伊能靜接受 《志云飯局》訪問的錄像在香港播出,她在訪問中強調離婚與第三者無關,自己也不后悔,談到外界關注的兒子小哈利的歸屬,伊能靜表示自己沒資格帶走兒子,希望他跟著爸爸在最舒服的環境下成長。一向戀愛大過天的她,對愛情仍有憧憬,但聲稱短期內無意展開一段新關系。
在戀愛中,我是很受虐的人
問:什么情況下認識哈林的?
答:一次在嘉義一起參加青少年慈愛之夜,回程時,我們坐同一輛車,他碰巧坐在我身旁。當時我已聽過他很多音樂,那時中文音樂處在“悲風苦雨”的時代,突然間有一個男孩很陽光地唱歌,還會Rap,覺得他很有才華、很有性格。從小到大我都喜歡有才華的人。
問:知不知道他比你年長九歲?
答:當時不知道,所以最初找他去玩,他說不行,因為我“未成年”,不是太好。他很乖、很孝順,媽媽管他管得很嚴。我認識他十多年,基本上他晚上沒有不回家的,12點前就會像灰姑娘一樣走掉。
問:是你先追求庾澄慶?
答:(第一次見面)他坐在我旁邊,有單獨相處的機會,本想談他的音樂,但一轉頭他已睡著了。到我下車時,他問:“你住哪里?”我以為他想送我回家,誰知道他問過后,只是說:“你很近哦!但我跟你住反方向,很遠的,你小心些。”就這樣走了!凌晨3點放下一個18歲的女子在街上——— 印象很深刻。
問:這樣反而吸引你?
答:嗯!在戀愛中,我是很受虐的人,不需要對我太好。我喜歡他有性格。兩個人在一起,他可以不贊同我,我不是想找個崇拜者跪在我裙下,我希望找到一個真實的人。
如果沒結婚儻藝娉閃“不要臉”
問:從拍拖到結婚前,嘗試過同居生活嗎?
答:沒有!怎么可能呢?他媽媽這么嚴格。我一直很擔心,首先我年紀比他小很多;其次我們同做這一行。我是偶像歌手、夢中情人,他是才子,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我們公司也反對。我們拍拖十多年,從沒試過一起牽手逛街。
問:從1986年認識到2000年結婚,是你催他結婚的嗎?
答:我一直很想結婚,許多舊新聞也罵過我———“她很不要臉,自己說要嫁給庾澄慶,人家沒說要娶她,人家都不承認跟她在一起。”但我真的很想結婚,一直認定就是這個人。有兩年我事業很慘,唱片公司改組,不要我了。而他的事業愈來愈好,見我的時間愈來愈少,又開始有他的緋聞傳出來。女人快30歲是很彷徨的。
問:他2000年突然提出結婚,你事先不知?
答:之前跟他說結婚的事情,他一直沒反應,在傳媒面前也不承認。到2000年我已放棄了,以為我們不會結婚了。我又不可能跳出來說我們已分手,因為我們從來沒承認過在一起嘛。所以,我覺得原來自己那十年的人生是一場空白,只要我們一分手,沒有最后的結果,我有的就只是“不要臉”。當我認為我們不會有結果時,他終于帶我去見他的家人。見了之后,家人唯一的希望是我們全家一起住,因為他是庾家三代單傳唯一的兒子。
九年婚姻讓我失去了自己
問:拍拖14年,結婚也9年了,是什么原因讓這段婚姻畫上句號?
答:嗯……是慢慢失去了自己!我一定要說明一點:絕對跟任何人無關,完全是我個人的問題。(不是因第三者?)不是!這個我可以發誓!完全是我個人的關系。
問:你失去了自己的什么呢?
答:我要先說清楚很重要的一點,很多傳聞是不公平的,對他不公平,譬如指他媽媽對我不好,從來沒這回事!她很遷就我,譬如吃飯時間,她已用了最大努力來遷就我,她也很疼惜我。但你要知道,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不是對與錯的問題。我活了30年,一個人起床,一個人吃飯,一個人抱著貓兒望著太陽發呆兩小時,那些生活細節對我來說是構成整個人最重要的成分,甚至是養分。如果你說對貓兒敏感不許養貓,到6點半要吃飯不許再寫作,“不要再看書了,要不然菜涼了!”我會慢慢……其實我有努力過(嗚咽)……年紀愈來愈大,愈來愈渴望可以過回自己的生活。
問:你對家庭生活感到困難時,有沒有拿出來跟哈林談?
答:我們沒實際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