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丹薇接受媒體采訪
賈靜雯再開發布會,好友黃珊珊(右)及代表律師吳宜臻全權代表其發言
3日賈靜雯在臺北召開發布會,稱老公孫志浩及婆家人強行將女兒“梧桐妹”帶走4個多月,自己一直在苦苦尋找,但是沒有下落。昨日,她的這番說法遭到孫家好友周丹薇的駁斥,稱孫志浩和梧桐妹都在洛杉磯,而且賈靜雯一直都知道。
昨日下午5點30分,賈靜雯委托其好友和代表律師再次在臺北召開記者招待會。其代表律師表示,已經與孫志浩的律師取得聯系,對方口頭承認女兒梧桐妹目前在洛杉磯,孫家的意向是希望能與賈靜雯坐下來就女兒及婚姻出現的問題好好商談,而兩方達成的共識則是不希望再有其他相關人士出來發言,否則將采取法律措施。另外,對于周丹薇的發言,孫家則回應稱對此毫不知情,并表示她的發言不能代表孫家立場。
關于女兒下落
賈靜雯首次聲明:不知道女兒在哪兒
去年11月開始,因為夫妻間的口角。我的公婆及先生在我上海家中搶走我不到4歲的女兒,之后就不讓我及我母親接回,到今天已經整整4個多月了,我沒有任何一點我女兒的消息!
孫家友人:上周才通過電郵
孫志浩的好友周丹薇昨日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孫志浩和女兒從年初就一直住在我洛杉磯的表姐夫家,哪兒也沒去,更不可能搞失蹤。靜雯和志浩上周才通過電郵,兩人沒有失去聯系,希望外界不要只聽片面之詞。去年11月孫志浩也曾與賈靜雯溝通,希望她能一起去美國,夫妻倆在美國好好相處。”
賈靜雯再度聲明:否認知道女兒下落
本人曾多次發email給孫志浩詢問女兒下落,他于3月30日回復本人之內容,卻均與女兒無關。孫志浩于2008年11月27日擅自抱走女兒,12月1日則宣稱他們在美國,3月又說在加拿大,自始并無詳細說明地址,本人無從得知。本人曾多次向孫志浩要求見女兒,他從未曾正面回復,絕無周小姐所說,本人曾有過拒絕見女兒之事實。
記者調查:周丹薇對孫家很了解
據臺灣同行透露,周丹薇的表姐夫和孫志浩的父親是同窗好友,周丹薇是看著孫志浩長大的,對孫家非常了解。周丹薇的丈夫蕭俊郎也說,為了梧桐妹的將來,孫家曾要賈靜雯一同赴美,不存在什么失蹤事件。
關于曖昧短信
賈靜雯首次聲明:藝人身份不被認同
我承認,在婚姻中我是個失敗者!因為我的職業讓我先生非常不認同,所以得不到他對我該有的尊重與信任。
媒體報道:手機里曾有曖昧短信
昨日臺灣媒體報道,孫志浩的媽媽曾看到了賈靜雯的手機里有和內地男演員互傳的短信,而且內容相當曖昧。賈靜雯的婆婆曾問過此事,賈靜雯稱:“藝人本來就比較開放,這根本沒什么!”讓孫家兩老聽了非常刺耳。
賈靜雯再度聲明:無此內容
對于曖昧短信,賈靜雯昨日在發布會上并未予以否認,律師只說由此可知賈靜雯是在不被信任的情況下經營這段感情的。
記者調查:臺媒指賈靜雯與黃磊有曖昧
昨日臺灣媒體指出早在2006年,賈靜雯就曾和同戲的內地男演員黃磊傳出緋聞,導致賈靜雯和孫志浩不斷吵架。臺媒體懷疑,與賈靜雯發曖昧短信的就是黃磊,而這個曖昧短信可能成為孫家人拿來當作打離婚官司、爭取梧桐妹的秘密武器。昨日,黃磊經紀人否認此事。
關于金錢
賈靜雯首次聲明:并未提到關于錢財之事。
孫家友人:孫家每月拿30萬給賈靜雯
周丹薇表示,在賈靜雯和孫志浩4年婚姻中,待在孫家的時間很短,她跟女兒根本沒這么親,孫家還希望賈靜雯到美國一起過正常生活,也被賈拒絕。之前傳言,為進孫家,孫母要求賈靜雯帶梧桐妹做DNA鑒定,對此昨日周丹薇予以否認。另有消息稱,賈靜雯婚后常不在家,孫家每個月要拿新臺幣30萬給賈靜雯作家用。
賈靜雯再度聲明:沒拿孫家一毛錢
本人與孫志浩結婚4年,除懷孕期間,孫家父母因體恤本人無法工作,每個月給本人新臺幣10萬元家用,1年共新臺幣120萬元外(但本人于復出拍攝第一支廣告后,隨即將該筆金額返還于孫家),本人賬戶中從未有過孫志浩及孫家任何一筆金錢進入,故關于孫家每個月拿新臺幣30萬元給本人做為家用,并非屬實!
記者調查:賈靜雯保留追究權利
昨日記者致電賈靜雯的經紀人姚鳳群,面對周丹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