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和孫志浩為了爭奪女兒梧桐妹的撫養權,不惜互掀瘡疤。
黃磊昨強調和賈靜雯沒搞曖昧,希望自己不要再被扯進去
據臺灣媒體報道 賈靜雯哀兵攻勢失效,先生孫志浩的舅舅劉正中昨日(8日)公開聲明稿,揭穿賈靜雯在婚后對孫家做出“不堪”的事,導致婚姻裂痕。也揪出在這樁“搶女案”的背后,除了金錢問題,疑似還有更嚴重的“婚外情”。
賈媽媽 當眾給女兒一巴掌
孫志浩日前向在中天任職的友人透露,曾抓到賈靜雯與男演員的曖昧短信,賈靜雯還向公婆下跪,寫悔過書道歉。昨天,劉正中坦言確有此事,賈媽媽還當眾給了女兒一巴掌,自清門戶。之后,夫妻倆便口角不斷,賈靜雯因擔心寫悔過書的事曝光,才發生后來帶走女兒,并要求孫志浩簽下保密協議書。
劉正中說,賈靜雯婚后不顧夫家反對,接拍《悲傷時唱首歌》,孫志浩雖不愿意賈靜雯離開當時才9個月大的女兒,但礙于合約已經簽了,只好隨她去。為了她在南京拍戲方便,孫家還派車和司機供她使用。
片場女追男 猛對黃磊放電
當時劇組工作人員也爆料,賈靜雯在拍戲期間不斷對黃磊放電,女追男攻勢猛烈,孫家司機向孫家告狀,孫志浩氣得連夜從上海殺到南京“臨檢”,兩人爆發爭執,那陣子,賈靜雯的臉色都不太好。
只想見女兒 并未攻擊男方
對外界的傳言,以及劉正中在聲明稿中“愛浩浩?還是比較愛自己?”“愛女兒?還是比較愛事業?”“愛家庭?還是比較愛名與利?”等嚴詞質問,賈靜雯也在稍晚發簡訊,指稱自己累了,她沒有攻擊對方,她只想見女兒。
劉正中指孫家不舍賈靜雯在懷孕期間拍《夜半歌聲》,拿出等同于片酬的550萬給她,并月付賈媽媽10萬元的安家費。賈靜雯的經紀公司表示:“550萬是結婚聘金,10萬元只有在賈靜雯懷孕期間才支付,而且賈靜雯產后拍第一支廣告,就把錢(共120萬元)還給公婆了。”
黃磊回應 父親也代為喊冤
磊對外響應扯到他根本是“無稽之談”,“我的為人大家也都知道,怎么扯出這么一筆亂帳。”黃磊父親也替兒子幫腔,第一反應是“莫名其妙”,他說外界神經過敏,“我兒子很正派,夫妻倆形影不離,家庭幸福和樂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