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女演員與節目主持人。賈靜雯出生于臺灣,籍貫為天津,北京電影學院肄業,被星探發現而入行,拍攝愛之味公司“妞妞甜八寶”廣告。后擔任兒童節目主持人,再成為知名女演員。其后和孫志浩結婚,并于2005年6月25日誕下一女“梧桐妹”。2009年4月3日,賈靜雯發布離婚聲明,宣布將結束與丈夫孫志浩的婚姻。并隨之展開爭女大戰,4月6日正式進入司法程序。賈靜雯委由律師吳宜臻向臺灣那地方法院遞狀,請求法院停止孫志浩對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據悉,孫志浩不希望輿論一面倒,7日托友人開記者會反擊。
賈靜雯
孫志浩和梧桐妹
夫妻斗法孫志浩行蹤未定
持有臺、美雙重國籍的孫志浩自從去年出境臺灣后,再也沒有返臺紀錄。臺灣媒體日前接獲爆料,目擊孫志浩帶梧桐妹出現在加拿大溫哥華近郊的臺式餐廳,這是他最近跟梧桐妹曝光的蹤跡。賈靜雯擔心他們又轉換陣地,更憂心梧桐妹再也不回臺灣。
見不到女兒這4個月來,賈靜雯始終煎熬,尤其初期她一邊在大陸拍《剪愛》,一邊面對婚變糾紛,工作人員跟她聊到女兒,她還得故作堅強細數女兒的可愛,關起房門才暗自悲傷。
如今鬧上臺面,賈靜雯為了龐大跨國官司費用及將來生活打算,不久后又要接拍新戲《儂本多情》。
律師吳宜臻說,已接到國內外法界人士建議,正著手研究是否能根據美國的《反父母綁架法》采取境外訴訟手段,達到讓孫志浩出面的目的,甚至逼他回臺灣。但賈靜雯還沒決定要正式爭取梧桐妹的完整監護權。
依照家事法庭辦案程序,未來法官將傳喚夫妻2人出庭,針對監護權一事各自陳述;即使在假處分裁定后,賈靜雯勝訴也只是暫時的,必須另外提出主體的訴訟官司,吳宜臻表示:“如果孫先生再不回應,我們會傾向建議賈小姐提出離婚訴訟。”
賈靜雯開記者會哭訴后,引來外界同情;孫家因為沒人出面發言,情勢明顯不利。據悉,孫志浩今將托友人出面開記者會表達立場,但他為了女兒,暫時不會主動提出離婚。
越洋爭監護權復雜建議先求臺北勝訴
越洋爭奪監護權官司層出不窮,律師邱彰認為賈靜雯面臨的問題很難立刻獲得解決,她建議如果現在目的是找到小孩,“去美國報警,但必須要賈靜雯已住美國一段時間,否則只能等臺灣官司完了再去找小孩。”
過去除了臺巴混血兒吳憶樺外,和賈靜雯情況類似的,是3年前美籍男子凱利與臺灣女友阮玫芬爭奪4歲女兒愛蜜莉監護權案,當時阮帶女兒從美國回臺求助司法,凱利在美控阮違反《反父母綁架法》,但最后臺北地院判決阮打贏監護權官司。
邱彰指出,賈靜雯即使勝訴,可能因孫志浩來不及回臺向法官陳述,而無法獲得美國司法單位認可,最好先等孫帶女兒定居下來,再去當地提告,不過美國有些州法律要求提告者必須設籍最少6個月,很難達到立刻見女兒的目的,最好在臺北打官司勝訴,再拿判決書到美國法院請求協助取得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