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日前召開記者會,哭訴自己4個月沒見過愛女,還透露婆家開出“條件”,要她答應了才能見女兒。她的言論立即引起各方猜測。
婆家“4條件”條條難接受
雖然賈靜雯一直沒有透露婆家提出的4大條件是什么,但是經過各地媒體幾天的猜測,總結出4個最可能的條件:
1.歸還兩座豪宅。賈靜雯嫁到孫家后,孫家在上海買了兩棟房子送給她,一是她跟孫志浩居住的“湯臣豪園”,購入價約400萬元人民幣,另外又花100萬元人民幣在上海買了房子,讓賈靜雯患癌癥的媽媽可以住在上海就近照顧。現在上海房價飆漲,房價已經翻倍,因此孫家有可能要她歸還這兩棟房子,讓她人財兩失。
2.放棄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孫家可能要求賈靜雯離婚后必須無條件讓出女兒監護權。
3.放棄贍養費。據媒體猜測,孫家的第三個條件有可能是對前兩個條件的補充,也就是要賈靜雯同意離婚,并讓出女兒的監護權,但能保有兩棟房子,不能再要求其他贍養費。
4.退出演藝圈。可能孫家為了面子會同意不把賈靜雯趕出家門,但他們會要求賈靜雯從此退出演藝圈,在家相夫教子,不再出來拋頭露面。據悉,這一點也是賈靜雯長期跟孫家爭執的根源。不過,媒體猜測這一條件賈靜雯不可能答應,因為她很孝順,自己還在負擔娘家在臺灣的600萬元人民幣的房貸供款,如果不出來工作賺錢,哪有錢可以支付這么一大筆錢呢?
婆家曾帶女兒驗DNA
據臺灣媒體報道,賈靜雯4年前未婚先孕,在女兒梧桐妹剛生下來后,又傳出婆家要求先驗女兒的DNA才允許兩人結婚的說法,當時雖雙方否認此事,但如果此事屬實,足以看出雙方婚姻沒有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上。
賈靜雯女兒梧桐妹五官跟爸爸孫志浩一個樣,不過想當初賈靜雯懷孕待產時,因為過去緋聞傳得太多,一度傳出婆家打聽過“來歷”后,認為孩子身份不明,必須驗明正身,確認是孫家的種,才愿意正式接納她成為家庭成員。這件事除了讓賈靜雯難堪至極外,也令她沒過門就與婆家有了難以跨越的鴻溝。
女兒曾在溫哥華出現
據報道,4月3日晚6時許,有人在加拿大溫哥華的郊區某間餐廳,看到賈靜雯丈夫孫志浩帶著女兒梧桐妹現身吃晚餐,梧桐妹當時表現得可愛乖巧。賈靜雯4月4日得知消息后,焦急地追問:“找到我女兒了嗎?在哪里?”當記者轉述說有人看到她女兒在加拿大的溫哥華,她語氣焦慮地說:“溫哥華?我不知道他們在那里有親戚或認識的人,我沒跟他去過溫哥華。”
先前賈靜雯只知道孫志浩有姑姑在美國洛杉磯,但不清楚確切地點,也不清楚孫志浩在北美還有何處可以落腳。她還擔心看到報道后,孫志浩可能又轉移陣地,另外找秘密的地方藏匿女兒。
曾拒絕為丈夫生兒子
賈靜雯2006年曾與孫志浩和朋友到上海外灘的某間酒吧聚會。酒過三巡后,她的丈夫孫志浩仗著些許醉意,再加上好友在場,大膽地對老婆央求說:“我想要再生一個兒子!”語畢,現場人士皆大聲贊好,但唯有賈靜雯沒跟著起哄,還跟老公抱怨說:“我好不容易才恢復產前的身材!要生的話也要再等個三五年吧?”對于老婆如此不給面子,孫志浩有點生氣,但也只能配合說:“也好,我太愛女兒,要是再生一個小孩,我怕我沒法把給女兒的愛分給別人!”
娘家負擔極重
自出道以來,賈靜雯的路一直走得并不平坦:出道初期父親患癌去世,她一個人背負養一個家庭的重擔;嫁入孫家后,本以為生活無憂,沒想到母親前年也患上癌癥。
據悉,賈靜雯的父親原本開了一家著名的餐廳,曾是演藝界名人的聚餐之地,事業算是比較成功。但在1995年,她父親投資失敗并破了產,家里背上沉重的債務負擔,不久她父親還罹患了淋巴癌,需要龐大的醫療費用。父親破產后,賈靜雯只能毅然挑起生活重擔,拼命拍戲來償還債務和賺取父親的醫療費用,直至2000年才還清所有債務。
繼父親因癌癥過世后,2007年,賈靜雯再度遭逢人生當中重大打擊,她的母親證實罹患子宮頸癌并蔓延到淋巴。為了照顧媽媽,近兩年來賈靜雯將生活重心移回臺北,和在上海的老公長期分隔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