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聽說讓田亮演雷鋒,以為又是惡搞,后來導演趙勁說,用田亮是因為他眼睛特別清純。既然事情有鼻子有眼兒,就不算惡作劇。
如果“雷鋒”非田亮莫屬,還討論讓不讓他演沒什么意義,就教他幾招怎樣演好雷鋒吧。
1、不要因為那些“誰誰誰是人不是神”、“走下神壇的誰誰誰”的“時髦”說法,就真把雷鋒“常人化”。現實中,“神”、“圣”也還是有的,比如,“哨兵神圣不可侵犯”,無論何時何地,別跟哨兵叫板,別想著搞掉他的哨位“神壇”,要不然對你不客氣。哨兵手軟,極其危險,重慶的哨兵遇害就是一例。
雷鋒不是神,也絕非“常人”。因為,雷鋒精神神圣,公眾容不得對他半點褻瀆。人們討論田亮是否勝任雷鋒角色,其實更多是出于對“神圣的雷鋒精神”的真實敬重。可是,田亮希望大家別弄得“好像演雷鋒的演員,一定要跟雷鋒一樣”,言外之意,較什么真兒,不就是演戲嗎?就很犯“眾怒”,試問:如果你的“做戲”感覺與公眾對雷鋒的真實敬重感覺如此間離,能演好公眾心目中認可的“雷鋒”嗎?
著名戲劇家布萊希特寫的《中國戲劇表演藝術的間離方法》,也許趙導給你講過,建議你再看一看另一位著名戲劇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兩說雖各有千秋,但就《雷鋒》而言,斯氏體驗派學說肯定最有指導意義,譬如,斯氏說:“我摸索到的演員工作方法”是“使演員創造出角色的‘人的精神生活’(《演員自我修養》第二卷)”。
2、不要因為那些“雷鋒也是人,也與時俱進”的說法,就把他“潮”得很“80后”,雖然,你們打算讓“80后”愛看你們的戲。
現在演戲,許多越來越假,為什么?太取悅當下的娛樂化情趣。對此,過來人看著可笑、可氣也就罷了,但是過多少年后,你留下什么東西可能被認為歷史上就是什么。最近,《我的團長我的團》僅因“不真實”就被人從頭數落到腳。這是有些當事人還活著呢,過個三五十年再看,《我的團長我的團》“我說了算”!
電視劇《雷鋒》,打算把人物演“潮”,把偶像“陽光”。人們還猜不透怎么個“潮”法、怎么個“陽光”法?可以肯定的是,很時令、很當代。但是,那是1962年以前的雷鋒嗎?如果不是,過了若干年,后來人們說雷鋒就是“潮得很時令、陽光得很當代”的《雷鋒》,這對歷史負責嗎?
3、不要因為有人說“雷鋒很有女人緣,曾與一位家鄉的女孩情同姐弟”、“雷鋒也攢錢買過手表和皮夾克,只是礙于當時的環境,一直壓在箱底,不敢公開穿戴罷了”,而大秀特秀。雖然這是噱頭,做起來不會討到好,特別是田亮演的雷鋒,人們本來就有議論。
理由很簡單,只因為你拍的是《雷鋒》,不是《雷人》。什么是“雷人”?用“曾與一位家鄉的女孩情同姐弟”像發現新大陸似的論證或者試圖論證雷鋒的“革命的戀愛觀”,就是“雷人”。白宙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