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與黃長發逛街時,兩人能省則省,全程零購物,還去小店吃面。
奔馳車被收回后,Karen立刻買了50萬新車代步。
前任香港先生黃長發與T富商的三姨太李姿霆(Karen)陷入熱戀,早前成為熱門話題。一直保持神秘的T富商,日前正式入稟法院,要討回女方持有、買入價共逾千萬元的四個物業。他更不惜自揭身份,原來是有“鞋王”之稱的富商鄧劍群。
富商法院追討四物業
據香港媒體報道,T富商的真正身份為66歲的資深物業投資者鄧劍群。他在上世紀60年代投身造鞋業,現為亞太鞋業集團主席,有“鞋王”之稱。他也有投資物業,持有尖沙咀大量商廈單位,因他對尖東港晶中心情有獨鐘,故又被行內人稱為“港晶鄧”。
上月31日鄧劍群以原告身份,入稟法院向其前情婦Karen展開訴訟。他在入稟狀中承認,2002年認識李姿霆后,兩人開始發展婚外情,之后兩年,他先后買了四個物業給她居住或收租。對于以女友名義購買物業,鄧劍群聲稱,這安排的目的純為掩飾兩人的關系,強調并無送樓的意思,當時也與Karen說好,只有與他維持婚外情關系,才會獲準居于上址。
名車家用統統被收回
鄧劍群表示,今年1月閱讀報紙,才發現Karen與黃長發發展出親密關系,隨即就物業狀況作調查,方知早在2005年,Karen未經他同意,已將其中一個物業出售,并對他隱瞞此事,更遑論向他交代賣樓獲益。鄧劍群強調,因為女方對自己不忠,已違反了持有物業的條件,故要求將業權轉回自己手上,以及交回出售物業所得的利益。
被追討物業之余,鄧劍群也對Karen“趕盡殺絕”。不僅收回之前送贈給Karen的價值百萬元的奔馳跑車,每月的8萬元包養費也化為烏有。不過戀愛大過天的Karen見招拆招,先是購買一輛比奔馳便宜一半、價值約50萬元的紅色阿爾法·羅密歐。和黃長發逛街時,也是能省則省,經過名店都是只看不買,然后又去小面店解決晚飯,總共只花了七十幾港幣。
黃長發否認花女方錢
對于女友被經濟封鎖,黃長發前日只表示富商有責任養女兒,而他自己將在下星期上班,更透露收入好過當藝人:“做藝人是表面風光,其實開支好大,現在做回普通人還更簡單和輕松。”
對于被富商批評是貪戀Karen的錢財,黃長發大聲否認:“Karen的錢是用在她女兒身上,根本不給我。”他最后強調與Karen感情穩定,早前還一起去泰國旅行:“我們的感情很穩定,現在就希望賺多點錢,給自己和身邊人有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