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表示子彈恐嚇信是一個很大的玩笑,相信警察有能力應付。
2009年03月13日 香港床照事件男主角陳冠希接全球追殺令,復出大計備受打擊。自床照事件后愛采用"退縮"政策的他,卻將會如期在下月到新加坡為電影宣傳,還大無畏地覺得子彈恐嚇信只是個大玩笑!
自床照事件后,陳冠希(Edison)雖然曾宣布全面退出香港娛樂圈,但他仍心心不息,企圖繼續他的娛樂事業,還事先張揚下月將會出席其主演電影《神槍手》新加坡首映禮。但他的復出大計面臨極大考驗,有線電視前日收到一封針對陳冠希的子彈恐嚇信,要求他于下月4日后絕跡任何活動,否則對他不利。不過陳冠希對于恐嚇信似乎沒有理會,更將會大無畏到新加坡出席首映,實行挑戰子彈恐嚇。
從來沒想過返港
寰亞電影公司負責人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陳冠希已得悉恐嚇信一事,反問:"應該怎么做?"并說他對此并不擔心,完全相信警察的能力,認為寄信人是挑戰法律,還引述陳冠希的說話:"這是一個好大的玩笑!"似乎無懼全球追殺令的威脅。
問負責人會否擔心陳冠希的安危?他說:"不擔心,香港是一個法治之區,陳冠希是有不對,但罪不至死,我們絕對相信香港政府和警察,無論是否喜歡一個人,都不應該這么做(指發恐嚇信),出發點有錯,這件是犯法的事,挑戰法律是應該要受到制裁的。"
負責人又表示,陳冠希從來沒有想過返港為《神槍手》片宣傳,也沒有考慮過回香港,但絕對不是因為恐嚇信一事而不肯回港,但新加坡的宣傳活動則會照樣出席。
問到陳冠希會否避免出席公開活動?負責人說:"我們覺得不是一個問題,我們不是在挑戰任何人,只是覺得這個人(發恐嚇信的人)好有問題,對我們公司都是一個好大的玩笑,是在挑戰法律。"對于有指陳冠希早前已收到兩個恐嚇電話,負責人說:"這個問題要問陳冠希,我未收過。"
林超賢曾聯絡陳冠希
不過,《神槍手》片的導演林超賢直言對事件感到擔心,卻質疑子彈的真偽,覺得發恐嚇信的人簡直不把警察放在眼里,問新加坡宣傳時會否加強保安?他說:"公司方面也會那么做,相信當地警察也會,怎么會讓一個宣傳出事呢。"問到是否會叫陳冠希不要去?林超賢說:"要看需要,其實新年后陳冠希也有跟我聯絡,再次就自己影響這部電影說不好意思,我覺得他對這部電影好大期望,而且也是真的有看到他的進步。"
尋求兩地警察協助
寰亞電影公司高層莊澄對于陳冠希行蹤已被透露感到驚訝,他表示若然陳冠希真的到新加坡宣傳,會征求香港及新加坡警察的意見,問到陳冠希是否4月6日如期到新加坡宣傳?他說:"尚未落實,現在距離4月還有一段時間,還有好多變量,包括香港警察可能會找到更加多證據,一切言之尚早。"而陳冠希的經理人管小姐表示,陳冠希于下月6日到新加坡是初步計劃,起初是發行商要求他出席宣傳,但現在情況有變,去不去要視乎案件進展。
子彈真偽一星期后揭曉
據警察消息透露,原本案件由荃灣區重案組調查,由于案情嚴重及牽涉知名人士,案件已升級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至于恐嚇信內發現的金色子彈,警察初步相信為九毫米口徑子彈,已送交檢驗,以確定子彈是否屬真彈及其來源,而信封、信紙及郵票,也已交政府化驗所作進一步化驗,所有檢驗最快于一周后有結果。據悉,本港警察也會聯絡美國當局,以偵查郵票來源。
恐嚇罪最高監禁十年
對于此次恐嚇信事件,黃國桐律師認為子彈真假并不會影響寄件者會否被入罪,或是判刑多重,相反收件者有否感覺受到恐嚇才是重要關鍵:"子彈真假只是證據問題,最重要的是一般人,或是當事人收到信件時,是否有被恐嚇的感覺。當然假若子彈是真的,給人的感覺是惡作劇的成分就比較低;但就算這顆子彈是假的,也未必代表無恐嚇成分,尤其是現在這個風頭火勢的時候寄來一封這樣內容的信。"
黃律師又表示,假如捉到寄件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年:"這件事是嚴重罪行,因為寄件者有機會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不過他也表示,假如收件者只視之為玩笑一則,寄件者被成功入罪的機會便大大降低。
全球爭相報道
陳冠希接死亡恐嚇的消息令全港震驚,原來外國傳媒也有廣泛報道,包括美聯社、加拿大《Canadian Press》、《印度斯坦時報》、新加坡《海峽時報》和馬來西亞報章等,澳洲《悉尼晨驅報》網頁(圖)更以突發新聞大肆報道,并在首頁刊登陳冠希大相,非常搶眼。此外,有傳聞指有人想出價50萬元砍掉陳冠希右手。
有線加強保安嚴審信件
有線電視接獲子彈恐嚇信件,發言人張小姐表示事件主要針對藝人陳冠希,雖然有線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