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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11日香港有線電視臺收到“子彈”和恐嚇信后,12日,香港某報也收到了“子彈追殺令”,內容和形式都和前一封一模一樣。
香港媒體報道稱,當天收到的恐嚇信和子彈依然是用公文袋裝著,信件的內容依然是要求陳冠希在4月4日之后全面退出娛樂圈,子彈的型號和封面貼著的郵票也都一樣,不同之處則是公文袋的封面、收信人以及回郵地址,之前有線電視臺收到的回郵址地是“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而12日香港媒體收到的恐嚇信,回郵地址則是“紐約第44街474號美國有線電視公司”。
面對接連而來的威脅,人在加拿大的陳冠希依然堅定地表示“不會怕”,同時也不會改變下個月的宣傳行程;陳冠希的經紀公司老板林建岳則表示:“香港是法治之區,警方會處理。”新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