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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麗麗與丈夫曾是幸福的一對。
資深演員、47歲的潘麗麗去年10月在“首爾電視節”奪得視后殊榮,去年8月就與在梨山經營農場的前夫離婚,事因她曾把前夫兩度捉奸、因此憤而結束18年婚姻。雙方協議前夫每月付給1對兒女教育、生活費約1萬多元,但近來梨山收成欠佳,前夫已積欠3個月未付,另外上周六前夫探望兒子,卻利用兒子欺騙朋友,她憤怒地說:“他沒錢沒關系,但他利用兒子騙人,我以后不會再讓他見小孩。”
潘麗麗去年赴梨山2度抓奸,與結婚已18年的前夫楊瑞義劃清界線,離婚后前夫每月付給兒女共1萬元生活費,注冊等其他費用則憑收據給付,平均每月1萬多元,但最近經濟不景氣,梨山觀光客銳減,加上收成不佳,日前已積欠兒女教育費近4萬元臺幣(折合人民幣7880元),不過她不打算跟他討:“他跟兒子說等4、5月蒜苗收成就會匯錢,但兒子女兒注冊不能等,我就先付了。”
讓潘麗麗氣憤的是,為讓兒女擁有父愛,她希望前夫能常到臺北看小孩,但前夫無心,短則1個月、有時長達3個月不曾探望小孩,前天好不容易到臺北探望兒子,她避開讓他們共享天倫,不料前夫原本答應陪兒子打籃球,但回家不到1天,隔天跟兒子說要回梨山,卻又在兒子面前跟朋友說:“要陪兒子打球,不能回去。”
她不開心說:“他還是這樣一直騙人,利用小孩當擋箭牌,以后要怎么教小孩?連我兒子都感覺到他沒有心,我也不會讓他再見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