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主持人倪萍在政協會上有關反對山寨文化的提案,不光被一些媒體誤傳成要“封殺山寨”,甚至在網絡上被人曲解和惡搞。對此,直率敢言的倪萍面對本報記者專訪時,再次強調希望多鼓勵、扶持原創文化,遏制模仿和抄襲之風
“實在看不下去到處都在抄襲”
記者:為什么會想到這個提案? 倪萍:最開始聽到大家說“山寨”都還是說山寨手機之類的產品,可近來山寨現象已經慢慢從經濟領域蔓延到文化領域,任何一個好的成功的藝術作品出來,馬上就有所謂山寨作品跟風炒作。如果“山寨”蔓延開來,大家都熱衷于模仿和抄襲,自然會嚴重地傷害我們的文化原創力。今年作為一名文藝界的委員,有義務提案希望相關部門出臺相應措施來鼓勵、扶植和保護我們的文化原創。
記:那有什么特別的案例,讓你覺得“山寨文化”問題很嚴重了?
倪:起點中文網曾經有過一本小說叫《星辰變》,很受歡迎,而小說《星辰變后傳》從人物姓名到文字風格,模仿的痕跡都非常明顯。原創者的署名是“我吃西紅柿”,而續寫者的署名是“不吃西紅柿”。這種做法一是破壞了被侵權作品的表達完整性,二是剽竊了被侵權作品的創意價值,三是嚴重誤導讀者。像《星辰變后傳》就是一個低劣違法的“山寨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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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你覺得“山寨現象”已經上升到法律層面,需要“立法封殺”嗎?
倪:媒體在引述我的提案時有失偏頗,我的提案標題是《摒棄山寨文化 扶植原創作品》,全篇根本未提過“立法封殺”,這點大家可以看提案原稿。我提到立法是建議立法扶植原創,比如在國家文化類的獎項中多增加原創獎,使真正的創意工作者在物質與精神上得到雙重鼓勵。至于有關“山寨”的立法,我們已經有《知識產權法》等很多法律法規了,如果“山寨”、“惡搞”侵犯了知識產權,其實已經犯法了,不需要我再呼吁去專門立法了。
記:你覺得“山寨文化”是不是就是盜版文化嗎?
倪:對山寨文化定義不同就會有不同的看法,我在第二條建議里特別提到要細化版權保護條例,嚴格區分“草根文化”與“山寨文化”的不同,明確界定涉嫌抄襲、剽竊、仿冒和造假的違法“山寨”行為,明確劃分民眾自娛自樂的“惡搞”與涉及商業利益的侵權剽竊投機行為的不同,切實保護和尊重文化創意產業作者的權益。我在提案中也希望文化影視產品出新創新百家爭鳴百花齊放,鼓勵來自民間的生動活潑、豐富多彩、活力無限的各種文化形態和生態。像“山寨版的百家講壇”、“山寨春晚”我覺得都可以接受,那是百姓的一種表達方式。但我們不是說因此就要去鼓勵抄襲、鼓勵惡搞,把它當作時尚,這種文化情緒泛濫對原創是致命的傷害。尤其對青少年,他們明辨是非的能力比較差,很多事情打著山寨的旗號去做,做著做著可能就過界就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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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關心就說明沒有過時”
記:您怎么看待您的提案收到的評論,有些人甚至還惡搞您的提案。
倪:網絡是每個人都有話語權的地方,大家可以自由地表達個人意愿。因為最初報道的標題失真引發了網友對提案的曲解,我能理解。從積極的角度來看,這些爭論能夠引起大家對山寨現象更深層次的思考也是件好事。
記:您的這份提案是否得到了同行的支持?他們對您的提案怎么看?
倪:遞交提案前我問過很多朋友和同行,大家都覺得挺好的。其實提案的初衷是寫給文化人的一封倡議書,希望文化界的同行們首先自律,不做“山寨產品”不惡搞不剽竊。文化人先自律起來,多搞原創作品,多提供給老百姓原創的精神食糧。
記:但您的提案提出后,包括委員鞏漢林也提到了要“文化包容”?
倪:我覺得反對山寨文化泛濫和文化包容不沖突。還是回到定義上,我反對的是“山寨”這個大旗下的盜版、剽竊、侵權的行為,反對“崇尚模仿、放棄創新”的文化態度。目前這些爭論源于誤解,并不是我要表達的意思,我沒必要多做回應。其實仔細看,包括很多反對意見也都和我要表達的意思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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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您的提案和觀點出來,很多人覺得你的價值觀比較傳統,甚至可以說有些過時?
倪:生活在這個時代就不會過時。我的價值觀與父母的教育和自己的成長經歷密不可分。網絡的價值觀當然更多元,和我的價值觀有異同很正常。我的提案引起這么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