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陳冠希受審”為關鍵詞,我搜索到自己的一個誤識:陳冠希出席加拿大法庭不是受審去的,是作證去的。
不過,前有張柏芝,后有阿嬌,周圍站滿了看熱鬧的、拿紙巾的、唾沫橫飛的人群,陳冠希窄小的證人席變得如此復雜:他是法律上的原告,事件的受害者兼作俑者,以及道德上無可辯護的被告。
不知道陳冠希要如何才能“以謝天下”:剖腹、毀容、投河還是自動消失?在鏡頭前既不能笑——那是誠意不夠,也不能哭——那是惺惺作態,更不能玩——那是藐視輿論。雖然,這是一個只要活著的生命就會有的本能反應。更何況,陳冠希,也不過是娛樂圈的一個普通民工。
陳冠希就這樣被扔進了一個,法律的結果毫無重量,他的結局注定是被口水淹沒,被灰塵蒙面,運氣好的話,可以與西門慶、陳世美一起留在后人的記憶中。
這種注定,不是來源于張柏芝的含淚控訴和阿嬌的不設防訪問。艷照門天降隕石,砸出一個深井,艷照女主角都需要踩在陳冠希的肩膀上重見陽光。這種結局,注定于陳冠希一年來始終被圍觀,被人群、香蕉皮和臭雞蛋圍觀。雖然,我并不肯定,圍觀的人群當中,有多少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有多少是因為別人圍觀他就圍觀,別人扔雞蛋他就扔雞蛋。圍觀是陳冠希陷入審判死角的根本原因,沒有圍觀,就沒有罪惡,沒有千夫所指就沒有十惡不赦。如果陳冠希有幸得到突圍的機會,那要看圍觀者的興趣,耐心抑或是憐憫——因為得到了足夠的羞辱而被赦免,因為得到了足夠的譴責而被救贖。
然而,我仍有一絲疑問,道德的法官和陪審團究竟是誰,是那些自以為持有正義感和道德法則的眾多無名氏嗎?而這些無名氏,又是那些看過由不法渠道流出的艷照的無名氏嗎?是那些對艷照作出不關自己痛癢的評價從而帶給當事人無限羞愧的無名氏嗎?是那些只稱量他人道德自己卻安之若素置身事外的無名氏嗎?
試過沒有,當你在漆黑的電影院緊盯眼前的大屏幕時,你一定能感覺到,黑暗正從某個角度凝視你,你怎么知道,你自己的座位,就不是某個角度的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