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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期間全國政協文藝組討論中,剛剛出臺的《食品安全法》關于“明星代言食品出事要追究連帶責任”的規定,前天引發了兩個著名導演馮小剛、張藝謀的一場觀點PK。
馮小剛:法律欺負明星
馮小剛稱:“明星代言食品出了問題要負連帶責任,很多人都有意見。”他不滿地說:“如果要明星對這個食品的安全負法律責任的話,播出廣告的電視臺負不負連帶責任?還有國家質檢部門,他們是不是該負連帶責任?我覺得這是個片面的、不公正的法律。”
馮小剛說,比如方便面,明星試吃沒問題,試吃半年可能都沒問題,但明星能保證1億箱方便面每盒都沒問題么?電視臺播這個,臺長都去試了么?馮小剛表示,他覺得這一法規的出臺有點欺負人:“百姓覺得你多掙倆錢,抓你說道說道,可以理解。但現在法律也來欺負明星,而且沒有道理。”
張藝謀:你錯了就得認
“我覺得立法特別重要,法律立了以后還要更加細化。”在不同組參與討論的張藝謀前天下午接受采訪時,觀點則比馮小剛“柔和”得多。
張藝謀說:“剛才有委員還說奧運會特別成功,中國國際地位特別高的時候一個三鹿奶粉事件一下子就顛覆了,很丟人吧?所以我覺得食品法很重要,不光是明星代言,每一個環節都要遵紀守法。”“我覺得食品最重要的還是源頭,如果源頭沒有問題,張大媽李大媽代言都沒有問題。”
張藝謀認為讓明星去發現食品有問題而拒絕代言很難,“但代言錯了負了連帶責任,你也得認。當然有關事情要細化,三鹿奶粉就是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