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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溫哥華當地時間24日10時許,“艷照門”案主角陳冠希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級法院出庭作證(如圖)。本次取證預計為期3到5天,案中證物將以書面形式處理。
陳冠希于當地時間10時準時抵達法院,這是他首次出庭作證。據悉,他在法庭陳述時表示,自己對于照片在網上的流傳非常震驚,他強調,自己是一個注重私隱的人,他從來沒想過會讓任何人看這些照片。但同時他也承認,這些照片是他所拍。另外他也表示,他不會回答任何與照片中女星有關的問題,他說:“她們已經受夠了,我再陳述對她們是錯誤的。我估計是他們侵入了我的電腦,然后盜走了我的東西。”陳冠希還表示他從未向任何人透露過他的電腦密碼,而且在2006年夏天電腦送修前,他已經把所有照片都刪除了。陳冠希告訴法庭:“那時我還不知道數據加密,或者類似回收站加密的東西。我以為把文件刪除到回收站,就意味著文件已經刪除了。”在艷照門網絡流傳后,陳冠希說他發現有很多方法來恢復之前刪除的文件。
最終,陳冠希只是勉強確認了張柏芝、陳文媛、鐘欣桐、顏穎思4位涉案女星的名字。他說照片中任何他和該女子的行為都是自愿的。他說:“沒有任何強迫。” 據悉,整體案件審理將于4月6日在香港進行,審理過程中有可能傳喚“艷照門”事件涉及的女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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