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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資料圖片
昨日,“謝晉名譽侵權案”正式立案。
電影大師謝晉于2008年10月18日辭世,次日,宋祖德在其博客中撰文《千萬別學謝晉這樣死!》大談謝晉“死因”;同年10月28日,劉信達也在其博客中撰文《劉信達愿出庭作證謝晉嫖妓死》。以上言論在全社會掀起軒然大波。
對此,廣電總局方面不但點名批評了他,還表示要清除“害群之馬”宋祖德,而謝晉妻子徐大雯隨后也表示要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
昨日,徐大雯起訴宋祖德、劉信達兄弟對謝晉的名譽侵權案正式由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律師富敏榮介紹,起訴書長達5000多字,出示證據35份計470余頁,公證書有13份,還有一些錄音、錄像、照片、光盤等證據。徐大雯訴請法院判令宋祖德、劉信達二人立即停止侵害并撤銷其在幾大門戶網站的博客上發表的侵權文章,同時要求兩被告在其博客以及有關媒體的醒目位置刊登賠禮道歉的公開聲明,并賠償精神損失費等共計人民幣50萬元。
富敏榮還介紹,上虞市人民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顯示,謝晉死因是心源性猝死,死亡時間約在18日凌晨1時———“謝晉的死亡時間與劉信達所稱聽到有關動靜的時間上存在明顯矛盾。”同時,酒店入住登記表顯示:酒店當日并無“劉信達”的住宿記錄。
徐大雯認為,兩被告為達到自我炒作提高知名度的目的,竟故意捏造事實,利用網絡博客廣泛散布惡意侮辱人格的文章誹謗謝晉,在全球范圍內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為維護謝晉的聲譽,以正視聽,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關于當天是否入住上虞國際大酒店一事,劉信達在昨日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稱,現在還不方便透露,到開庭時再說。而宋祖德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我非常高興公民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我希望早點開庭,到時我會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