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
“顧客是上帝”!也可以用楊蕙蘭的話說是“顧客是玉帝”。如何照顧好這些“玉帝”們,是每一個商人應該思考的。其實任何人都是“玉帝”,那么有些商人在考慮到如何掙錢的時候,是不是也應該考慮一下自己
也是一名“玉帝”呢?這樣就不會發生很多矛盾和糾紛,就好像最近鬧得挺兇的范冰冰“罷演”一事,范冰
冰身為一個“玉帝”,也做了該做的事。
網絡媒體報道——“范冰冰2月14日情人節罷演,重慶演出主辦方已聘請律師狀告范冰冰,賠償600萬損失!”昨天,負責操作“重慶情人節群星演唱會”的幕后人楊先生向記者披露:范冰冰這次拒絕參演,不僅對主辦方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而且也嚴重傷害了購票觀眾。重慶演出主辦方已正式聘請了律師,正在加緊起草起訴書,準備很快到重慶中院起訴范冰冰。而范冰冰方面表示,對方要告,將奉陪到底!
原因是前幾天范冰冰和重慶某主辦方關于合約演出的糾紛問題,2月14日范冰冰發聲明說自己將不會出現在某商演活動,原因是主辦方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所以范冰冰單方面的解除與主辦方的合作,因為這是虛假宣傳,就應該以堅決抵制。
此事一出,很多人表示支持范冰冰的舉動,因為的確是主辦方存在夸大宣傳的事實。但是也有很多人表示對范冰冰的這樣單方面“罷演”的舉動感到很不理解,覺得太過霸道了。特別是某網站張貼的說范冰冰不去演唱是對觀眾的不責任,是一種欺騙!
本人就想不通了,難道范冰冰這樣做有錯嗎?范冰冰是一個成熟的誠實的大明星,如果和演出商之間存在著合約糾紛的話,如果是對方確實存在有違背合約的地方,那么范冰冰完全有權利終止合作。難道說只有上臺唱了歌曲才算是對觀眾負責嗎?
倒退一萬步說,如果范冰冰單純的為了金錢的利益驅使而配合主辦方的宣傳,去演唱歌曲而并沒有履行主辦方的宣傳,比如說主辦方所宣傳的說范冰冰將會選擇接班人一事。那么這樣的范冰冰才算是欺騙和對觀眾的不負責任,畢竟很多觀眾之所以愿意掏錢看商演,完全是為了看范冰冰的表演。
所以為了誠信和對“玉帝”的負責,范冰冰毅然決然的喊出“罷演”!其實范冰冰這樣做不但本著對自己和消費者負責,也是想通過這樣一個“罷演”來告訴更多的人要講求誠信,不能為了所謂的利益驅使而不負責任和存在欺騙。
范冰冰用實際行動為玉帝們省掉了600萬白花花的銀子,錢啊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