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姿
最新的消息說,38歲的香港女星黎姿去年為愛退出演藝圈,原本計劃本月22日在澳洲悉尼和52歲殘障富豪馬廷強注冊結婚兼辦婚宴,不料消息提前曝光,為避狗仔追訪,2人決定取消婚宴,年前已在悉尼簡單簽字注冊。不過一切來得太快,黎姿的父母跟弟弟黎嬰來不及趕到澳洲見證,孝順的她決定16在香港補擺10桌喜酒,僅邀少數友人參加。
很多人不理解,身為TVB當家花旦的大美人黎姿為何嫁給了一個殘疾人,更有甚者,稱黎姿甘愿嫁殘障富豪馬廷強是“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而在我看來,此言差矣。婚姻如同鞋子好不好只有自己的腳知道,黎姿甘愿嫁殘障富豪馬廷強自有她的理由。依我分析,應該不外乎以下三大原因:
其一,在黎姿看來,馬廷強是她的真命天子。黎姿有過幾段情史,與漫畫家黃玉郎、富商許晉亨、夜總會大亨鄧崇光、金融才俊龐維新等傳過緋聞,但都無疾而終。而和馬廷強交往7年,男方幾度求婚,去年終于獲得美嬌娘點頭的一個重要原因,在黎姿看來,馬廷強才是她的真命天子,才是她的真愛。對此,我有一個很重要的“論據”,那就是,重點當時黎姿要照料弟弟起居、看管弟弟原有的皮膚中心生意、還得拍攝新劇《珠光寶氣》,幾乎筋疲力盡,馬廷強一句“不要做了,我會照顧你一輩子”,讓她感動萬分,也意識到馬廷強是個能托付終身的真愛。
其二,黎姿心存感激,甘愿嫁殘障富豪馬廷強。我們知道,幾年前,黎姿的弟弟車禍腦部重創后,她頓時慌了手腳,當時幸好有馬廷強在旁扶助,癡心的他不但四處找最好的醫生,金錢方面也無上限資助。而黎姿特別愛她的弟弟,故而對馬廷強心存感激,進而甘愿嫁給他。
其三,馬廷強有錢,對黎姿想必也是一種誘因。應該說,黎姿決不是單純為了錢而甘愿嫁殘障富豪馬廷強,因為黎姿有的是錢,但錢多不咬手,況且身為香港《東方日報》創辦人馬惜如之子,現投資控股、醫療事業,資產上億港幣的馬廷強的確很有錢,而且黎姿的弟弟治病也需要錢。道理其實很簡單:如果馬廷強只是一個普通人,即使兩人再相愛,恐怕也很難走到一起。事實上,很多人在婚姻上都有功利的一面,沒有必要否認,也很難否認,呵呵。文/馬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