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濱走得不聲不響,在魯能上下都沒想到會有球員轉會的時候,周海濱遞上了一份轉會申請,這使得被體測、引援和備戰已經攪得焦頭爛額的魯能措手不及。但是魯能的危機公關反應還是很快,先是高層表態一定全力挽留,然后俱樂部副總韓公政快馬加鞭趕到大連欲以感情攻勢打消周海濱的轉會念頭。殊不知,周海濱在好友馮瀟霆的啟發之下已經鐵了心的要離開中超這是非之地,似乎已經完成了跟埃因霍溫的簽約以及在荷蘭足協的注冊,而且自己也正在荷蘭繼續運作最后的事宜。
所以,也就不難理解韓總為什么揣著一肚子的苦口婆心卻只能在大連撲空,更不難理解為什么魯能俱樂部上下對周海濱的轉會都沒有什么過多的以及過分的評論了,他們現在是一肚子的苦水卻倒不出來,他們就像一位老人,現在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孩子離開家四處闖蕩,自己卻無力把他留在身邊。
周海濱的中超版越獄正在一步步地走向著現實,魯能已是黔驢技窮,他們只能求助自己的上級,他們寄希望于中國足協叫停周海濱的轉會。但是正像大連實德一樣,他們也注定要拜錯菩薩,足協對周海濱的轉會一定也毫無辦法。而且,對于實德和魯能來說,足協卻更像是大邱FC以及埃因霍溫的幫兇,正是足協自身轉會規則的漏洞以及對FIFA最新轉會規定的理解偏差才造成了現在中超出現一個接一個的博斯曼的現象。
中國足協的土辦法中,規定球員與原俱樂部合同到期又未簽署新的合同的,原俱樂部在三十個月內仍然享有該球員的所有權,三十個月之后球員才能成為自由人。魯能央求中國足協叫停轉會,能夠依靠的也是中國足協的這一條款,希望足協能夠不出具國際轉會證明。但是根據FIFA的最新規定,自由球員轉會,30天內如果依然沒有球員所在協會的轉會證明,那么國際足聯有權裁決球員的歸屬問題。這也意味著,周海濱仍然可以靠國際仲裁走自由轉會的道路。
因為按照FIFA在07年的相關規定,與原俱樂部合同到期后,球員可以自由的與其他俱樂部簽訂協議。對比之下不難看出,在自由人的界定上,中國足協和FIFA的規定有巨大的出入,從某種程度上說,這也為周海濱們的出逃埋下了禍根。因為周海濱與山東魯能的合同在2008年12月31日已經到期并且尚未跟魯能簽署新的合同,按照國際足聯自己的章程,他們完全可以仲裁周海濱為自由球員,并且允許他轉會荷甲。
當年足協允許三十個月自由人制度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維護俱樂部的利益,想要以此吸引更多的人來搞中國的職業聯賽。但是,由于跟FIFA的相關章程沖突,這一曾經維護了不少俱樂部利益的條款卻成了中國俱樂部不得不面對人財兩空的局面的最大漏洞。
球員出逃,表面上看是俱樂部合同跟進的不及時,實際上,是因為足協的不作為!魯能這時候求助足協,卻不知扼殺他們利益的正是足協,當然足協的這一土規則也許對將來更多的球員來說卻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