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孿生兄弟Julio(左)及Dino組成的Soler,面臨賠償逾五百萬港元。
由澳門兄弟張丹(圖)及張璜組成的蜂鳥,1月22日獲判勝訴。
香港組合Soler與蜂鳥音樂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昨天(1月22日)終于在香港高院有了裁決,結果蜂鳥被判勝訴,而Soler則要為違約賠償,但金額則由蜂鳥起訴索償時的2,400萬港元降至505.8萬港元。
雙胞胎組合Soler因與前經理人“蜂鳥音樂有限公司”(下稱蜂鳥)出現合約糾紛,鬧至滿城風雨,雙方還鬧上法庭!蜂鳥提起訴訟向Soler索償2,400萬元,Soler則稱蜂鳥強迫他們續約而反索償,案件斷續審訊近1年,昨天(1月22日)終于審結。
由澳門兄弟張丹及張璜組成的蜂鳥,2004年與Soler簽訂了3年經理人合約,雙方關系于2006年變壞,Soler稱除了被張丹公開指罵外,演出前還被音樂總監Bernhard Groinig侮辱,說他們的衣著像“低級妓女”。此外,Soler又指控蜂鳥侵吞其收入,并以“不續約便不再投資”作威脅,強迫二人續新約至2010年,前年起Soler便自行接洽工作,蜂鳥于是控告他們違約。
法官昨天(1月22日)裁決時指出,雖然蜂鳥張氏兄弟的財力比Soler雄厚,不過蜂鳥在音樂會方面只屬新丁,故雙方關系跟新進歌手被大公司欺壓有別,法官又認為蜂鳥有財、Soler則有才,雙方在互相欣賞的情況下才簽約,而法官也仔細研究過合約,認為條文并沒有對Soler不公平。
至于Soler是不是被迫續約,蜂鳥由張丹作供,Soler則由大哥Julio(原名Giulio)作供,法官認為供詞誠懇,但法庭傾向采納張丹的說法。至于Soler說蜂鳥安排太多工作,以及出言侮辱的指控,法官則認為此等言論并沒有在訴訟初期提出,事后或有夸大之嫌。法官裁定兩份合約均有效,而蜂鳥也履行了經理人的職責,故裁定Soler違約。法官在高院頒下判詞,裁定蜂鳥勝訴,Soler要為違約賠償,但金額則由提起訴訟時的2,400萬元,調低至505.8萬元。而Soler及唱片公司bma對法庭的裁決均沒有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