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順
為提醒旅客不受騙,深圳一車站近日在車站附近豎立警示牌,上書:“我靠,今天坐上野雞車又被賣豬仔了,真沒良心!”;“倒霉,今天坐上黑車又被騙了500元,狗日的!”等。鑒于如此雷人語言有些不文明,當地派出所已經要求車站拆下。(1月22日《金羊網-新快報》)
長期以來,一些置于墻上掛在口上的各種警示語,不是為了“應景”,便是淪為公式化概念化。由此,上面這種生活化口語化的警示語無疑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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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是在追求口語化生活化的同時,也要把握好警示語的“度”,所謂過猶不及。而僅以上面的警示語來說,盡管車站的初衷是為了提醒旅客不受騙,但由于其中帶有牢騷成分和辱罵性質,顯然不妥。
首先既然是牢騷,還不算是建議,只發自淺層的直覺,其中雜質很多,每每不出于智者——只有對牢騷進行醇化和提升,才能化為有益的建議。其次,既然是辱罵,不免引起使騙司機的反感,甚至促使其變本加厲,就象以暴不能制暴、罵人可恥下流不能杜絕可恥下流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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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吃過虧上過當的旅客,在痛定思定之后或在痛未定之余,出于義憤和人之常情,私下罵幾句使騙司機“狗日的”之類,可以理解。但如果車站原汁原味地公然地將之搬到警示牌上,便不能不讓人產生如下聯想:是不是車站為了爭奪客源,在黔驢技窮之后,就“狗日的”等不文明語言相見,以此達到車站不可告人的目的。
立于城市街頭好的警示語不說應該具有詩一樣的語言,具有警策作用,一句話,對社會不文明行為產生感召力。但至少不能低俗,不能讓人產生抵觸情緒,一句話,不能對城市文明和社會道德建設形成破壞。畢竟文明和道德建設走到今天這一步不容易,誰也不愿回到原始蠻荒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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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小刀
新聞回放:昨日,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井客運中心附近一坐天橋旁,豎立著一座雷人的警示牌。該警示標語讓過往市民忍俊不禁,并引起社會熱議。記者采訪后,派出所已讓客運站撤換該不文明標語。
標語是否文明,是否會造成不良影響?
很多道貌岸然的人肯定對此標語口誅筆伐,說什么用語不文明,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等等。我覺得這沒什么不文明的,魯迅先生就脫筆而出“他媽的”呢,劉恒也寫了一部非常有名的小說《狗日的糧食》,前者引領現代文壇,倍受人們推崇,后者也憑借此小說在混亂的當代文壇爭得一席之地。人們對這兩位都是好評如潮。還有,李云龍大家知道吧,他在著名軍事題材熱播劇《亮劍》中可是一個文學典型,他也有說臟話的習慣,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人喜歡?甚至在座的反對者們,你們捫心自問一下,你們口中沒說過類似的話?
有人會反問,那是日常用語,而標語之類的得用書面語。這也是無稽之談。葉圣陶老先生說:我手寫我心。假如你狡辯說,口里說的和筆下寫的是兩碼事。那你真虛偽,嘴巴是一套,心里(筆下)又是另一套。這樣的人喜歡玩陰的,沒人喜歡玩陰的人。你如果說標語是官方的,口語是民間的,那也只能說官方無法給民間代言,有愚弄百姓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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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徹底制止?
這種語言,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