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獲悉,歌手何靜前夫朱笑冬因詐騙被判無期徒刑。因案發前他曾借款70萬元,隨后這筆錢被轉賬到我愛我家房產公司,近日又引發一場官司。我愛我家公司遭出款人起訴“喊冤”,稱應向何靜追債。目前,大興法院已受理此案。
北京城鄉中昊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訴稱,2006年6月5日,朱笑冬找到公司借款70萬元,承諾兩個月后歸還,并出具了朱笑冬親筆署名的書面借據。公司按照朱笑冬的要求,出具了一張70萬元的轉賬支票,收款人為北京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2006年8月,公司聽說朱笑冬因涉嫌詐騙罪被批捕后報案,要求公安機關協助追回借款。但他們被告知,朱笑冬欠款屬民事糾紛,需等朱笑冬的刑案終結后才能提起訴訟。去年公司獲知,朱笑冬因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同時,公司查證,朱笑冬在2006年6月7日被公安機關拘留,第二天這70萬才從公司賬戶轉至我愛我家。“朱笑冬在被羈押期間不可能取錢,我愛我家將朱笑冬所借的款項據為己有,屬于不當得利”,公司請求法院判令我愛我家將70萬元返還。
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辯稱,70萬的支票是何靜交給公司的。當時,何靜與朱笑冬還沒有離婚,何靜通過公司購買了位于朝陽區的房子,房款150萬,公司是在替房主代收房款。“70萬的支票上是何靜簽的字,因此,應向何靜和朱笑冬追債,我愛我家不算不當得利”。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到何靜的助理郝先生。郝先生證實,何靜與朱笑冬于去年1月離婚。對于此案,他說“何靜也是受害者,她從頭到尾都很冤,很多事情都是朱笑冬的一種自私的做法。”郝先生還表示,過一段時間他們會開媒體發布會,就此案和之前的何靜被訴買奔馳不還貸款案,及何靜與前夫之間的事情做一個聲明。
-案件詳情
朱笑冬詐騙4700萬元
何靜前夫朱笑冬今年46歲,曾是歌手,后從商。何靜曾向媒體報料稱,朱笑冬實為歌曲《鐵窗淚》的原唱者。
法院查明,2000年11月,朱笑冬虛構與某學院合作辦學的事實,以承諾將學院工程承包給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為誘餌,誘騙五建公司簽訂借款合同,騙取人民幣1700萬元。
2002年9月,朱笑冬在未履行上述合同的情況下,通過一家公司向銀行貸款3000萬元,誘騙五建公司進行連帶責任擔保,隨后他將資金挪作他用,到期后不予歸還。
2007年11月,市二中院判處朱笑冬犯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