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隨風/文
倪震、周慧敏的故事暫時看起來是不會有完結了,而撲朔迷離的情節更是印證了那句“沒有不可能”的廣告詞。而對于狗仔隊與八卦周刊盛行的香港媒體來說,倪震和周慧敏的故事毫無疑問就是一座巨大的金礦。于是,層層深入挖掘便成了理所當然。而要在眾多的八卦周刊之中脫穎而出,猛料顯然是必不可少的,所謂“人無我有”嘛。于是就有了香港雜志《東周刊》報道,周慧敏之所以一直對倪震偷歡表示原諒,是因為兩人早已注冊結婚,思想傳統的周慧敏為保婚姻,不惜多次包容對方。該雜志還有鼻子有眼的說道,97年周慧敏放下歌唱事業到美國與倪震定居,由于她所持的是旅游簽證,每次只能逗留一至三個月,當年與倪震商議過后,便在倪匡夫婦及少數親友的見證下注冊,一直到99年都在舊金山定居,直到取到綠卡后,兩人才移居加拿大。
不過這些八卦雜志們顯然低估了網友們的能力,很快有人指出了其中的眾多破綻,鄙人不才,略微歸納如下,并雜糅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倪震95年賣掉yes套現千萬之后就移民加拿大了,而周慧敏至今還是持香港身份證的香港人,說98年他們辦理移民時在美國注冊,試問98年是誰移民?
現在搜索引擎還是很發達,隨便搜索就可以找到周慧敏的資料中國籍一欄仍然是“中國”。既然如此,“取得綠卡移居加拿大”之說便存在破綻。于是,注冊結婚的動機也就不存在了,此乃最大的破綻。
二,在香港注冊也好,在美國注冊也好,注冊信息都是可查的,除非周刊能拿到人家注冊證書,才能讓人信服,否則都是空話。
按理說香港狗仔隊的追查能力堪比FBI,到民政局查點資料應該不是太大的問題。尤其在香港和美國,私家偵探盛行,一向無所不能的狗仔隊這次居然并沒有以照片說話,實在是有點不合常規。
三,周慧敏到目前為止就只拍過一個婚紗廣告,時間是1996年,為"藝詩"婚紗攝影中心拍攝的,97年退出之后之后再無婚紗廣告。
按照該雜志的說話,周慧敏真正的結婚婚紗照是在98年之后拍攝某婚紗廣告時“順帶”拍的,且不論可以追查周慧敏的代言廣告。從一個正常的思維邏輯來想,拍婚紗好歹也是件大事,怎么可能就搭個順風車就把這么大事給解決了呢?這實在不符合倪震和周慧敏“男才女貌”的風格。
所謂真真假假就是娛樂圈,只不過需要拜托的是,狗仔隊們造假也要專業點嘛。你看人家倪震周慧敏炒作多專業,愣是一點痕跡都不露,直忽悠全國人民都在為他們跑龍套,這才叫職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