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曾提“私了”遭拒
對于電視劇而言,央視絕對是最佳播出平臺,為了爭奪播出的機會和檔期,投資方絞盡腦汁。然而,廣東巨星影業董事長、“炒作大王”鄧建國卻 “身在福中不知福”,他的電視劇被央視相中了,播出了,他卻一紙訴狀,把央視告上了法庭。12月1日,鄧建國狀告央視盜播其公司制作的電視劇《格格要出嫁》一案正式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受理,負責此案的廣州國智知識產權顧問代明輝律師透露,鄧建國向央視索賠金額為150萬元。
■央視曾提出“私了”被拒
據了解,鄧建國公司制作的電視劇《格格要出嫁》曾被央視影視部購買了播放權,但在播放合同期滿后,今年8月央視11套戲曲頻道竟然又在重播該劇。鄧建國就此向央視發出律師函,“我們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央視的盜播行為,這些證據已經提交給海淀區法院,目前一審的時間還沒確定,但按照一般程序,應該在一個月內開庭。”代明輝也表示,律師函發出后,央視影視部與鄧建國方面溝通過,央視希望“私了”,他們開出的條件是“再購買兩部鄧建國公司的劇,20集的劇按30集購買,多出的部分就當是賠償”,但是卻拒絕簽署具體的付款時間。因此鄧建國決定將央視告上法庭。據悉,央視被影視公司推上被告席還是第一次。
■鄧建國要求央視態度端正
隨后,記者致電央視總編室,曾經購買了《格格要出嫁》播放權的央視影視部稱:“播放合同期限過后,并非我們8套在播放,所以至于是誰安排其上檔播放,與我們無關。”對于央視方面無畏的態度,鄧建國很是氣惱,他直言此次狀告央視,賠償金額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想要一個央視端正的態度”。他說:“現在,電視臺盜播劇集的現象非常猖狂,幾乎成了圈里的潛規則。影視公司不敢得罪電視臺(購片方),所以都忍氣吞聲。結果呢,劇賣出去了,收不到錢,很多影視公司是拍一部劇虧一筆錢。”至于為何不接受“私了”,鄧建國透露,幾年前,某省級電視臺曾盜播他公司出品的電視劇,被查處后,該電視臺答應賠款,但是他一等就是4年多,最后還是他專門派了個追債人天天去該電視臺“上班”,才終于拿到賠款。所以這一次,鄧建國不愿再這樣“癡癡地等”了。據《天府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