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約涉及隱私
學業
在校成績若有不及格,或即將面臨退學要據實以告
國籍
是否擁有雙重國籍,若有“最好”放棄他國國籍
健康
身體、健康狀況要定時報告
家庭狀況
家庭成員是否有人負債,或有黑道背景的復雜成員
交友情況
談戀愛一定要報備
性生活
懷孕、墮胎不可隱瞞
據《華商報》
“欲與異性交往,應事先和公司商議,然后接受指揮監督。” 日前,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揭發了10家演藝企劃公司與藝人簽署的不公平合同。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這種合約嚴重侵犯人權,經紀公司想要保護藝人,但方式太夸張,已責令各經紀公司立即改善。
據韓國媒體報道,公平交易委員會此前已向外界表示,對大型演藝企劃公司和藝人簽署的不公平合同,已采取必要的解決措施,并要求這些公司對合約進行修正或取消。
公平交易委表示,此前曾對韓國10家娛樂公司旗下的354名藝人的合同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除了一些明星級藝人外,大多數藝人都簽了對己不利的合同,公平交易委對其中204人的合同進行了修改。
公平交易委要求取消規定藝人隨時向公司通報自己的位置、事先和公司協商學業、國籍、兵役、甚至性生活等私人問題、聽從公司的指揮和監督等條款;取消允許公司單方面指示及批準包括作曲、編曲等創作活動的各種演藝活動的規定。此前這些合約都被作為簽約時必須要遵守的條款,藝人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權利。據《新京報》
10家被調查的經紀公司
IHQ(旗下藝人全智賢、鄭宇成等)、JYP娛樂(旗下藝人Wonder Girls、2AM等)、SM娛樂(旗下藝人寶兒、東方神起等)、Olive9(旗下藝人申鉉浚、崔智友等)、Fantom娛樂、Mnet Media(旗下藝人李孝利、SG Wannabe等)、BOF(旗下藝人裴勇俊、蘇志燮等)、藝堂娛樂(旗下藝人李政宰、金晶恩等)、Wellmade STARM(旗下藝人任昌丁、李荷娜等)、Namoo Actors(旗下藝人文根英、金柱赫等)。據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