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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娛樂網訊(首席記者 朱一卿) 針對今年文化部剛出臺有關“營業性演出不得假唱”的規定,央視2009年春晚總策劃秦新民向記者表示,2009年的春唱將都是“真唱”。
文化部規定,“演員在演出過程中,利用事先錄制好的歌曲、樂曲等代替現場演唱、演奏的行為”視為假唱、假演出。規定指出,“如演出中出現假唱,觀眾有權要求賠償,文化主管部門還將向假唱者處最高10萬元的罰款”。
面對這樣的規定,會不會重蹈假唱覆轍,還有待觀察。記者曾經看到一篇這樣報道,標題為《春晚“真唱”即真人唱》。這則新聞標題粗看上去沒有什么,但看到內容卻實在驚人,報道稱“對于春晚對口型這個人盡皆知的秘密,學子們沒有放過提問的機會。沒想到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春晚要求的‘真唱’就是‘真人唱’!”最后的這個大感嘆號說明該記者也被雷暈了。
“電視跟演唱會不同,對節目質量要求很高,音色更不能打折。‘聽過演唱會的人都有這個感觸,歌手唱到最后,雖然情感展現得很充沛,但他聲音的準確度和音色方面肯定變差。不信你試試,真唱要花更多的錢,電視上播出的效果還更差!’”
難道因為開演唱會就有借口走調兒嗎?那外國歌劇演員不但要唱,還要念臺詞,還要表演,怎么沒聽說演到最后既聲嘶力竭又成走調兒大王呢?!
因此,別讓“真唱”再度成為“真人唱”,希望這次真唱不再是上演真人秀的春晚!(文/朱一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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