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當選麗江副市長后首在京亮相,主持“職業教育與社會和諧發展”的論壇。活動結束。隨著賓客陸續離開,王志回到衣帽間取個人物品,卻發現自己的兩部手機不見了蹤影。“一部是北京的,一部是麗江的。”因其中存有不少央視、新華社同行以及娛樂圈名人電話,以及麗江當地官員電話,王志急忙找來飯店工作人員尋找,但一直未果,最終報警求助。
警方高度重視,興師動眾,快速出擊,神速破案,原來只為王志的兩部手機!真佩服北京警方這種“群眾困難無小事”的精神。可細想一下,咱們就沒有王志幸運了。
丟手機,很普遍的現象,就如同前些年丟自行車一樣,很多人都碰見過。普通人手機丟了,運氣好的話還能找回來,運氣不好就只能自認倒霉。王志丟個手機,怎么就“敏感”起來了,引得警方高度重視、勞師動眾,多輛警車停在飯店附近”呢?
麗江副市長沒當幾天就把手機丟了,里面有許多官員的電話,真的是怕官員的電話暴露了嗎?如果是真的,那王志的麗江副市長就有點不面對面了,現在推行政務公開,甚至有的市長級別都公開電話號碼,隨時都接待群眾的電話。很奇怪啊,媒體是人民的媒體、官員是人民的官員,他們的電話號碼有什么需要保密的呢?本來就應該對人民群眾公布的號碼,為何卻搞得跟“群眾不宜”似的呢?真令人費解。
此說王志丟手機是“敏感事件”,不如說王志是個“敏感人物”;而說王志是“敏感人物”,又不如說以王志為代表的官員群體是個“敏感階層”——這么費神地繞一下,思路應該就比較清晰了。警方認定某個案件是否敏感,決定了他們出動警力資源的多少,而依據不是案件本身,而是當事人的身份。
為何王志丟個手機,動用那么多的警察來查案,還再那么短時間內破案,只能說明對此案的高度重視,王志手機里的信息重要,屬于隱私,不宜公開嗎?如果以王志電話里有重要電話為理由,來說明此事,那真就是把普通百姓看的太普通了。
王志手機被盜惹恐慌,難道是怕與觀眾面對面?或者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丟個手機,其實我認為沒什么恐慌的,偷盜者只為手機而去,不是為其那幾個所謂什么人的號碼而去,不過是個普通偷盜小事而已,當然,我并沒有認為警方高度重視王志的事情不對,也不是“吃不著葡萄就說葡萄酸”。千萬別出現“群眾丟一萬部手機也頂不上名人丟一部”的怪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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