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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宗緯(資料圖片)
歌手楊宗緯告夜店男公關阿Pong在《麻辣天后宮》節目中影射其泡夜店開房案勝訴。近日臺灣某夜店男公關阿Pong(21歲、本名龐清遠),在利菁主持的《麻辣天后宮》節目中,影射楊宗緯上夜店泡美眉、給公關小費,還請人幫忙叫計程車找旅館,并帶美眉離開。楊宗緯憤而告其誹謗,臺北地院審理后,依誹謗罪將龐判刑3個月,并處罰金9萬元臺幣。
判決指出,今年3月間,《天后宮》找阿Pong、女公關櫻桃(本名陳盈茜)上節目,阿Pong爆料目睹1位進入第3季選秀節目,第1屆很紅、現在是藝人的楊姓參賽者,和朋友到夜店辦慶生會,還與身材火辣,酒醉的辣妹依偎。
阿Pong說:“楊姓藝人給辣妹小費,并問辣妹是公關嗎?這附近有沒有旅館,可不可以幫我叫計程車。”楊問他旅館位置后,和美眉坐計程車離開。”《自由時報》記者向阿Pong查證指的楊姓藝人就是楊宗緯后,隔天報導見報,楊宗緯怒告阿Pong、櫻桃陳盈茜及制作人黃琳容誹謗。
爆料者道歉
檢方調查后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陳盈茜、黃琳容誹謗,僅起訴阿Pong,而阿Pong已在審理時坦承犯行,并在他的博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