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起草條例問斬營業性演出中的假唱假演奏,反響強烈。
中國文化部文化市場司演出處近日起草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簡稱《條例》),并公開征求意見。《條例》明確規定營業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否則將予以處罰。消息傳出,各界反響強烈,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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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禁止假唱嚴重者吊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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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發文向假唱開刀
據悉,《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營業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
何謂“假唱”“假演奏”?
定義:“演員在演出過程中,利用事先錄制好的歌曲、樂曲等代替現場演唱、演奏的行為”。
何謂“營業性演出”?
《條例》第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下列方式為公眾舉辦的演出活動:(一)售票或者包場的;(二)支付演出單位或者個人報酬的;(三)以演出為媒介進行廣告宣傳或者產品促銷的;(四)有贊助或者捐助的;(五)以其他營利方式組織演出的。”
“假唱”“假演奏”罰款多少?
《條例》第五十三條還規定:以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的,相關文化行政部門將向社會曝光。演出舉辦單位、文藝表演團體在兩年內再次被公布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個體演員在兩年內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條例》中提出,如演出中出現假唱,觀眾有權要求賠償,文化主管部門還將向假唱者處最高10萬元的罰款。
募捐義演有何規定?
《條例》給出了管理條例:參加募捐義演演出活動的演職人員不得獲取演出報酬;演出單位或者個體演員應當將扣除必要的成本開支后的演出收入捐贈給社會公益事業,不得從中獲取利潤。募捐義演的演出收入包括門票收入、捐贈款物、廣告贊助收入以及其他與演出活動相關的全部收入。
圈內人說歌手真唱只占40%
樂壇老將鄭鈞對假唱現象早已深惡痛絕,他表示:“如果歌手和樂隊現場真唱的比例只有20%,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在怎樣的一個行業。”他揭露說:“現在假音樂太多了,很多歌手都是直接假唱。我曾碰到過一個現在很紅的新人歌手,聽到要自己上臺表演,放了半首歌都沒反應過來,假唱久了,連自己的歌都不認識了。”水木年華對真唱十分推崇,他們表示真唱的歌手越來越少:“現在靠真唱在娛樂圈生存的歌手可能占40%左右。”樂隊麥田守望者透露:“我們也曾假唱一回,有一次在上海的一個音樂頒獎禮上,因為現場沒有伴奏帶。其實假唱也不舒服,心里很緊張,因為完全對口型。”
搖滾老將崔健是真唱運動的發起人,他的助手昨日就《條例》的公開,轉達了崔健的看法:“真唱運動不是新鮮概念,提出已多年。而文化部此次出具條例,可看做一直以來的努力終有成果,崔健對此表示欣慰。這意味著,觀眾將欣賞到更多優秀的真唱表演,優秀藝術家將有更廣闊的舞臺。”
社會聲音:網友演出商歡迎真唱
《條例》一公開,社會各界反響強烈,某門戶網站的民意調查中,84.01%的網友認為假唱、假演奏屬于違規,88.23%的網友“不能接受”假唱、假演奏,77.67%的網友認為藝人假唱、假演奏應該受到處罰。
曾主辦過成都齊秦、張惠妹個人演唱會的演出商張先生,對《條例》的出臺表示:“現在的個人演唱會幾乎都是真唱,因為那關系到個人品牌,一假唱就砸了。而拼盤演出、電視臺晚會、音樂頒獎典禮等,假唱的現象還比較普遍。”福建東南衛視的“東南勁爆音樂頒獎典禮”的制片人余飛蓉透露:“我們的頒獎典禮都要求真唱,但有歌手偏偏要假唱,說是公司老板這樣要求。今后我們會對真唱的要求更加嚴格。”
昨日記者致電文化部,一名負責人透露,歡迎社會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