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期關于詞作家張俊以曝光臧天朔書信的新聞,有不少針對張俊以借機炒作的質疑之聲。昨日,記者連線張俊以時,他態度坦城,“絕不會把友情當做炒作的工具,為了朋友,我會做永遠的"傻椅子",絕不將友情在旅途中丟失”。同時,他表示自己“見過大風大浪,這些事不會放在心上”。
張俊以告訴記者這兩天他收到了眾多媒體記者的追問,因為無法一一接受采訪,他準備了一份文章,隨后,在有他親筆簽名的傳真件中,他委托本報首次獨家回應:法律問題由司法部門管,朋友落難我不會袖手旁觀,我將盡全力幫助他。
(附張俊以的回應原文)
一、關于《內蒙古商報》否認刊登張俊以透露臧天朔親筆“遺書”一稿,經上網核實,該稿早已發表在本月12日“法制維權”專欄的網絡版上“http://www.nmgsb.net/news/News_View.asp?NewsID=5051”。讀者上網查證后自會一見分曉,謊言不攻自破。
二、臧天朔是我多年的好友,朋友之間有難同當,有難互幫。法律問題由司法部門管,朋友落難我不能袖手旁觀,難道我能因為他觸犯了法律就不把他當朋友了嗎?我只是盡到一個朋友的義務,這是所有有情有義的人都能做到的事,幫助朋友卻引來質疑和非議,我感到委屈,也不能理解,相信這也是天下所有重情義的人都不能理解的事。多年來我在為人處事上,以朋友為重是我的基本原則。即使他判了極刑,他還是我的朋友。這好比是親人永遠是親人,不能因為犯了法就不是親人了。
三、我左右不了法律,但是我會盡心盡力地給臧天朔力所能及的幫助。我是在檢舉揭發大會上見到臧天朔的,他委托我幫他將信發出來,因為這樣可以安慰家人,告慰朋友,也是他自己真實心態的一種表露,也利于他將來監獄中的改造。因為這些家信的發表,他被評為“學習號”,他所在的監舍已經被評為模范監舍。假如他真的被判了刑,這些也會作為他量刑或減刑的認罪依據。
四、對于炒作的質疑,很多人說:“你有書信為什么不拿出來”,我想如果司法機關同意,我會把原稿拿出來刊登,作為證據,另外原件的書信上還有涉及到臧天朔家里的一些隱私。但是對于質疑和非議,我如果隨便把書信拿出來會助長了炒作風氣。我不會拿友情當炒作的工具。
五、我不靠炒作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我是一個詞作家,我會用實力來證明自己。我還會繼續寫歌詞,我已經創作了一批新歌,《東方升起紅太陽》、《報喜歌》、《青海湖》等56首將陸續推出。在明年6月溫哥華舉辦的世界玫瑰展的主題歌已經確定邀請我來創作,主要體現熱愛和平,熱愛生活。我的60集音樂劇已經在投拍中,相信不久將會與大家見面。我原來創作的已經錄制完畢的200多首歌曲,包括宋祖英演唱的《東方的鳳凰》、閻維文演唱的《感恩》、彭麗媛演唱的《鐘鼓同聲》、張也演唱的《國花飄香》、《親愛的媽媽》、《歸心似箭》等,近期將一并推出。除了音樂上的創作,我還將進軍文化產業,用實實在在的行為來回擊對我的非議和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