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嘴”宋祖德最近在博客又發狂言,竟將“臟水”潑向剛離開人世的電影大師謝晉。如此博客文章一出,遭到了廣大網友的怒罵,有網友跟帖稱:“為什么沒人告這個瘋子?”28日,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司長任謙在北京就此事點名批評宋祖德,稱正在跟廣東方面協調,“對于這樣的害群之馬必須要清除出去”。面對任謙的批評,宋祖德居然回應稱要求對方道歉,否則發律師函提告。
[博文摘錄]
宋祖德說謝晉和劉曉慶有個私生子
近日,宋祖德在博客上發表了題為《謝晉和劉曉慶在海外有個重度腦癱的私生子謝虞慶!》的文章,宋祖德爆料,“謝晉和劉曉慶在1986年合作《芙蓉鎮》期間,發生了曖昧關系,并生下私生子謝虞慶,沒想到孩子患了重度腦癱,后來兩人將這孩子化名安置在海外,至今過著不明世事、不能自理的生活,飲食起居全部依賴傭人。謝晉私生活一直很糜爛,喝酒玩女人早就傷了身,劉曉慶也是為了電影事業到處奉獻肉身,兩個不檢點的男女有個秘密協議,謝虞慶由兩個人共同撫養。謝晉猝死,沒有來得及就謝虞慶之事給劉曉慶一個妥帖安排,所以劉曉慶聞后,大驚失色,痛哭失聲。”
[廣電總局]
希望宋祖德“自律、自愛、自重”
28日在北京舉行的2008年影視產業發展論壇暨電視節目推介會上,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司長任謙發表講話,希望制作單位能“自律、自愛、自重”,不能靠制造所謂轟動性的新聞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吸引眼球,競爭應該是在一種健康、良好、公平的環境中。他特別在會上點名宋祖德:“廣東的宋祖德公司的老板對謝晉導演進行誹謗一事,已引起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的高度關注,我們正在跟廣東省局和廣東的制作業協會協調,對于這樣的害群之馬我們必須要予以清除出去。”任司長表示,管理的目的是希望建立秩序,促進整個產業在有序的狀態下進行工作,如果沒有有序的秩序,難以達到大發展、大繁榮的根本目標。
[宋祖德]
發律師函要求對方道歉否則將提告
對于任謙司長的批評,28日宋祖德在接受采訪時表現得很氣憤,他表示:“我非常不滿任司長在公開場合這樣批評我,他憑什么說我是害群之馬,他這樣是在誹謗我,我已經和律師商量過了,我們會弄清楚任司長的言論是代表誰在講話,然后會發出律師函,要求說我是害群之馬的人道歉,否則下周我會正式提告。”宋祖德還堅稱自己在博客上寫謝晉導演的事情是有證據的,所以他愿意負一切法律責任。
29日,宋祖德已在博客上發表了起訴廣電總局的律師函。內容主要為:“28日,你局任謙司長在2008影視產業發展論壇暨電視節目推介會上指責宋祖德在網上胡說八道,詆毀宋祖德先生不自珍自愛,并用‘害群之馬’之詞貶損宋祖德先生的人品,侵犯了宋祖德先生的名譽。本律師認為無論宋祖德先生的言行是否妥當,皆屬當事人之間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請任謙先生代表貴局及其本人于11月3日前,通過媒體向宋祖德先生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否則本律師將依授權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律師意見]
宋祖德要用證據來證明其言論屬實
28日,記者就此事件采訪了上海市新文匯律師事務所的張移律師。他認為,如果宋祖德提起訴訟,法院一旦受理后會先判斷宋祖德之前發表言論的真實性。如果宋祖德沒有證據來證明他所說的話是事實,那么誹謗在先,而廣電總局任謙司長對于宋祖德的評價是“事出有因”。對于宋祖德指出的“害群之馬”的用詞,將由法院對此作出“理性的判決”。
律師還指出,如果宋祖德方面無法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言論是有事實依據的,那么被牽涉到的人——謝晉導演及其家屬以及劉曉慶等可以主張權利,以侮辱名譽、名譽侵權對宋祖德提出訴訟。
[網友反應]
宋祖德言論不敬一事不該廣電總局管
宋祖德將被廣電總局清除的消息一經刊載之后,便引發網友激烈爭論。在3000余條評論中,大部分網友對于宋祖德對導演謝晉的不敬言論表示反對,但廣電總局將運用行政手段來對宋祖德及其公司進行處罰的做法,卻意外引起網民激烈討論。有網友質疑:“信口雌黃自有法律制裁,關廣電總局什么事?”有網友則認為:“對宋最好通過法律途徑,而不是通過行政途徑。如果宋觸犯法律,就應該起訴他,如果沒有犯法,就沒有理由封殺他。”
還有網友表示,宋祖德言行雖涉嫌炒作,但這也僅僅是他的個人行為,若其言行觸犯了國家法律,應該由受害人本身對宋祖德進行起訴,而對于他是否真的屬于“信口雌黃”,則也應該通過法律程序來進行判定,在未有結果之前實在不應輕易對他以及他的公司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