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這個略帶“嘻哈”色彩,看似喜劇演員的名字,卻跟政治有緣,是今年全球最熱的關鍵詞。作為一顆政壇新星,他竟然可以PK掉國際老牌巨星希拉里,震動白宮,令全球數以億計的人為之汗顏。但他的成功絕非神話,只是現象。對此,希拉里的一位幕僚也表示:“希拉里可以戰勝任何對手,但奧巴馬不是一個對手,他是一種現象。”
這個時代在不斷創新,平凡人的命運都將發生變化,以后還會出現更多這樣的現象。早在2005年,我們就出現了中國版的“奧巴馬”,只是她的名字不叫奧巴馬,而叫李宇春。時勢造就英雄,熱點造就明星。他們都是時勢的杰作,熱點的明珠。只是美國總統大選比“超女”氣勢更大,故它會創造出比超女更大牌的偶像。他們的成名絕非偶然,而是必然。如果奧巴馬不參加總統大選,必然會有另一個“奧巴馬”參選,他同樣會因此成名,他同樣會戰勝名氣巨大、資歷豐富、年長的希拉里。
在歷屆美國總統大選中,名氣小的擊敗名氣大的、資歷淺的擊敗資歷深的,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尤其是,年輕的擊敗年老的,更是司空見怪。1932年,50歲的羅斯福擊敗58歲的胡佛總統;1960年,42歲的肯尼迪擊敗47歲的尼克松副總統;1992年,45歲的克林頓擊敗67歲的老布什總統。
年輕就是資本!假如希拉里跟奧巴馬生于同一個年代,奧巴馬還能贏嗎?恐怕不大會吧。論政治、論資歷,奧巴馬都遠遠不如希拉里。這次,他勝出的關鍵是充分利用了互聯網,而希拉里卻缺乏這種意識。造成這種差距的關鍵是他們成長年代的不同或者說代溝——奧巴馬成長于互聯網時代,希拉里成長于非信息化時代。我們不能指望成長于非信息化時代的希拉里能跟成長于互聯網時代的奧巴馬一樣有互聯網意識。
年輕就是力量!正因為年輕,使奧巴馬比希拉里更適合給年輕人代言。奧巴馬已經成為美國年輕人心中的流行偶像。在紐約曼哈頓街頭,印有奧巴馬圖樣或相關標語的T恤衫正在熱賣。購物網站eBay上,印有奧巴馬頭像的T恤價格甚至被炒到了1000美元一件。相比之下,他的對手,年邁的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凱恩在商家那里的境遇要差得多,一家網店的銷售記錄顯示,奧巴馬T恤的“銷量”是麥凱恩的3倍。這無不證明奧巴馬受美國年輕人歡迎。他們也愿意為奧巴馬買單,也很可能為奧巴馬投票。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明星成名越來越早。李宇春成名時,才21歲;林妙可成名時,才9歲。另外,筆者李崢發現奧巴馬跟李宇春確實有幾分神似。
一、 奧巴馬因“講”成名,李宇春因“唱”成名。無論是講,還是唱,這都是“嘴”的力量。可以說,他們都是因“嘴”而獲得成功。
二、 奧巴馬有點“黑”,李宇春有點“假”。(奧巴馬是黑皮膚,李宇春是“假小子”。)這一黑一假都非常吸引媒體關注和公眾注意。在注意力經濟時代,注意力意味著人氣,人氣意味著選票,選票意味著勝出。可以說,他們都是因形象而獲得成功。
三、 在信息化時代,粉絲的力量是巨大的,他們正是依靠這種無窮的力量(奧巴馬有成千上萬的“奧迷”,李宇春有成千上萬的“玉米”)去獲得了自己的巨大勝利。
四、 舞臺有多大,名氣就有多大。他們的成功都得益于“大舞臺”。如果奧巴馬不去參加總統大選,他只是100名聯邦參議員之一。如果李宇春不去參加超女大賽,恐怕她只是一名普通的歌手。
五、 媒體的放大效應是巨大的:如果沒有媒體的追捧,他們便沒有如此高的知名度。
六、 “不成熟”未必不好,有時不成熟也是一種氣質。無論是奧巴馬,還是李宇春,他們在專業方面都不成熟:奧巴馬并非是成熟的政治家,李宇春的唱功眾所周知不咋的。但他們的這種缺點,卻被公眾包容,甚至被視為優點,故深受公眾歡迎,頗具明星氣質。
七、 他們都是“夢想”的解讀:在“奧迷”心中,奧巴馬早已不只是政治家,而是“美國夢”的解讀;在“玉米”心中,李宇春早已不只是歌手,而是“明星夢”的解讀。
通過以上對比分析,筆者李崢發現:“李宇春是中國版的奧巴馬,奧巴馬是美國版的李宇春:只是一個出現在娛樂圈,一個出現在政治界。他們都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正常現象,而絕非個人創造神話。”
隨著信息技術發展,奧巴馬現象還會出現在商界。我們已經看到建立龐大的商業帝國已經不需要幾十年,數代人的艱苦努力,只需短短的幾年,便可以實現。馬云創辦阿里巴巴至今還不到十年,如今已是電子商務巨頭。斯考爾從創辦eBay到成為億萬富翁,只用了兩年時間。也許有一天,我們還會驚奇地發展,變得像比爾蓋茨一樣富有,只需兩年、兩個月,甚至兩周。
總之,奧巴馬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