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與北京漢圖文化傳播公司(以下簡稱漢圖公司)簽訂合同,讓該公司獨家出版他的博客文章集,但是文集至今仍沒有面世。漢圖公司起訴韓寒稱他“一女二嫁”,將本應給該公司的書稿中三篇博文轉給另一家出版公司出版。而韓寒反訴該公司索要尚未支付的稿費49萬余元。昨天,西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漢圖公司針對韓寒反訴提出反訴,面對其中復雜的法律關系,法官兩次宣布休庭合議。
漢圖公司本訴
韓寒博文“一女二嫁”
昨天9時,韓寒委托兩名代理人出庭應訴。庭審伊始,漢圖公司的代理人說,2006年6月29日,韓寒與該公司簽訂《著作權專有許可使用合同》,將其暫未確定書名的作品中文簡體版在大陸地區的復制權、發行權及其他著作財產權獨家許可給該公司使用,書中內容主要為韓寒的博客文章集,該公司付給韓寒89萬余元。“該公司預付韓寒40萬元,可是韓寒在合同約定的2006年7月7日派人來交稿,雙方就稿件內容及質量發生分歧。”漢圖公司代理人說,韓寒方面帶走書稿,該公司沒有支付其余稿費。
今年5月,漢圖公司發現韓寒通過萬卷出版公司出版發行了《雜的文》一書,漢圖公司比對后認為此書中至少有3篇文章與韓寒先前提交給他們的書稿相同。由此,漢圖公司起訴韓寒、萬卷出版公司及北京圖書大廈,請求判令停止侵權圖書《雜的文》出版發行、銷毀庫存,要求韓寒和萬卷出版公司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89萬余元。
“韓寒并未違約,漢圖公司卻拖了兩年而不付款,制造這起官司企圖賴掉自己的合同,達到毀約的目的。”韓寒的代理人說。
韓寒反訴
漢圖支付剩余稿費49萬
韓寒的代理人說,當時韓寒交稿時,漢圖公司沒有對稿件內容提出異議,對方的工作人員告知沒有錢支付余款,韓寒的代理人才帶回了書稿,韓寒沒有等到對方通知他交稿付款。
這位代理人還說,《雜的文》中3篇涉案博文大約有3000多字在韓寒交給漢圖公司的書稿中出現過,但是雙方的合同中約定“文字應不少于8萬字”,自己當初交稿的字數已經遠遠超過這個數字,涉案3篇博文并非涉案合同特別制定的文章,韓寒有權刪除。
韓寒考慮到和漢圖公司的糾紛還沒有解決,他提醒萬卷出版公司不要選用涉及糾紛的博文。萬卷公司誤將涉案3篇博文收入《雜的文》中。韓寒反訴漢圖公司,要求對方繼續履約,并支付未付稿費49萬余元。
漢圖公司再反訴
韓寒退還40萬
“我們打過韓寒電話找不到他,他也沒有主動向我們交稿,時間過了那么久,我們現在根本無法出版書稿,繼續履約是不可能的了。”漢圖公司代理人說,針對韓寒的反訴,該公司也提出反訴,請求法院終止雙方合同,要求韓寒退還他們已支付的40萬元。
這一富有戲劇性的變化令法官和在場的旁聽人員都感到十分驚訝。法官兩次宣布休庭,進行合議以理清其中的法律關系。經過共計15分鐘的休庭后,法官繼續審理此案,但當庭沒有宣判。
短信采訪
記者(以下簡稱“記”):漢圖公司稱在合同履行中,你的電話接不通,也沒主動交稿……你怎么看?
韓寒(以下簡稱“韓”):哈哈,一想就知道是借口。
記:針對漢圖公司在法庭上的觀點你怎么看?
韓:他們企圖誣告我違約不交稿。
記:那實際情況是什么樣的?
韓:我在博客里寫過了,我按時交了稿件,他們說公司沒錢讓我暫時拿回去等他們通知,但他們一直沒有通知我,我去看發現公司也搬了,人也換了,電話也換了,我找來找去找不到,幾個月后他們就直接起訴我不交稿。
記:你會退回已收漢圖公司的40萬元嗎?
韓:其實很簡單,只要他們承認是自己違約,我就可以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