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隨風/文
普通老百姓對于主持人的印象,大約抵得上半個明星;而這些主持人在公共場合和私底下常常以公眾人物自居。我因為種種原因,身邊也有不少市級、省級媒體的電視主持人。雖然大多數人都還算是平易近人,但是也不缺乏些自以為是不知天高地厚之輩。媒體的光環和公眾的追捧,往往使得一些主持人在虛榮面前迷失了自我,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真就當成腕。
日前,就有那么幾個主持人以別樣的方式吸引了我們的目光:據報道稱,8日上午,北京交通廣播電臺主持人李洋和同事到捷克布拉格城堡附近一家外匯兌換店用100歐元兌換捷克克朗。當她們拿到錢之后發現那兒的價格不合理,便提出交涉,要求店員退回歐元。但店員對她們的要求置之不理。主持人們用手敲擊柜臺前的玻璃,情急中更有人順手拿起放在臺面上的密碼輸入器拍打。不久,八名警察走進店里,他們指責中國游客弄壞了密碼輸入器,要求她們賠錢。由于交流無果,李洋等人且拒絕出示自己的護照,所以便被捷克警察帶上手銬并帶回了警察局。
初看這條新聞我還是覺得挺憤怒的,覺著這講究人權的國外怎么警察執行也是如此粗暴。更何況是發生在自己同胞身上,多多少少有點不是滋味。更經過媒體的一渲染,“抗議歧視”等等的口風也忽悠得國內同胞義憤填膺憤憤不平。但在細思之下,咱的胳膊肘是不是光顧著不外拐而忽略了一些事實。
第一,就算是在兌換外幣的時候發生疑問的時候,咱是不是可以采用什么樣合理合法的方式進行交涉呢?我相信捷克至少也有類似于工商局之類的監管部門可以督促此事。哪有道理借機大呼小叫,甚至還將人家臺面上的密碼輸入器拍打直至損壞。最后落得還是要自己掏錢賠償人家的損失,這本身就是說明了這些主持人的行為錯誤的問題。而我更要多嘴問一句的是,為什么會在兌換后錢拿到手里才發現有問題呢?是不是這樣令人尊敬的主持人的外語水平都不過關呢?據我所知,現在主持人的考核都很嚴格,為何有這樣的渾水摸魚之輩還能在國外旅游丟人呢?
第二,負責維護治安的警察對于事件當事人進行問詢本身就是合情合理的,想必這些主持人耍慣了國內那套“你知不知道我是誰”,想不到捷克聽不到北京交通臺,所以這些主持人的那套完全吃不開。不配合警察調查,又拒絕出示護照,不被當作是盲流才怪呢!我想如果是一個中國警察遇到一個外國電臺主持人如此對待,十有八九也就是請她先去警察局喝個茶什么的。非要上升到“同胞國外受辱”實在是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