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十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的陳裘大由于職位高,加上其次子陳奕迅為著名歌手,案件于二〇○三年十一月開審時備受關注
陳裘大今早將獲假釋,離開
陳裘大將被安排入住懲教署
曾被形容為“極度貪官”的陳裘大,于一九六一年加入政府任工務局學徒,其后獲獎學金到英國進修,回港后加入房屋署,一九八八年獲擢升為總屋宇裝備工程師,月薪高達十一萬元;二〇○一年八月,廉署采取代號“蜻蜓”行動將其拘捕,指他涉嫌于一九九九年至二〇○一年期間,收受房署認可承辦商及供貨商賄款,廉署又在陳裘大的辦公室拍到陳點算大疊現鈔的情形。
肝病惡化求減刑遭駁回
被控十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的陳裘大由于職位高,加上其次子陳奕迅為著名歌手,案件于二〇○三年十一月開審時備受關注,聆訊期間,主控官曾形容陳是一名“極度貪官”(extremely corrupted civil servant),而陳最終被判罪名成立,入獄七年。辯方其后發現陳進行錄像會面期間,廉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楊恩德沒有披露其醉酒駕駛案底及其內部紀律聆訊,結果判陳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并改控九項控罪。
二〇○六年十一月,陳裘大再次被判罪名成立,入獄六年,并須交還逾一百萬元賄款;法官形容陳裘大的貪污行為如蜘蛛結網,陳在網中心,向四周伸展索賄,嚴重違反誠信。
今年二月,陳裘大以肝病惡化為由,要求減刑,并透露短期內會由兒子捐出肝臟進行移植手術,但申請被上訴庭駁回,法官當時指陳裘大所犯的罪行極為嚴重,健康欠佳不足以作為減刑理由,而六年刑期亦非過重。
向傳媒稱獄中生活無助
據悉,陳裘大自一九九七年因乙型肝炎引致肝硬化,去年底還發現患上早期肝癌,急需換肝續命,今年二月在瑪麗醫院留醫;據悉,院方曾為陳奕迅兄弟進行身體檢查,結果是兩人皆可捐肝,但以長子澤迅較適合。
在案件重審期間,陳裘大曾向傳媒表示,在獄中的生活“好孤獨、好無助”,又表示十分掛念兒子。審訊期間,其子陳奕迅及媳婦徐濠縈曾多次到庭聽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