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因行賄趙安和誹謗他人被判刑6年的張俊以,在提前出獄后接受記者采訪,并首度回顧自己的獄中生活。
張俊以(資料圖)
成都商報10月10日訊 9月初,有傳聞稱趙安已提前出獄,但一直沒有公開亮相。更讓人驚訝的是,有圈內人士日前爆料:當年因行賄趙安和誹謗他人被判刑6年的張俊以其實3年多前就減刑釋放了。
為了揭開“趙張”提前出獄的始末,記者隨后展開了一系列調查。終于在10月8日,記者在吉林省遼源市找到了回家陪母親過重陽節的張俊以。出獄3年多的張俊以也首次接受了記者的面對面采訪。
關于當年
不服判決,已向最高法申訴
記者(以下簡稱“記”):當時檢察院怎么找到你的?
張俊以(以下簡稱“張”):大概是趙安被抓幾天之后,我當時正在酒店,檢察院的人找到我說想向我了解一下趙安的事情。當時是10月了,天氣有點冷,我就說讓我先回家拿件衣服,對方說不麻煩我回去了,由他們回去幫我拿,我就覺得有點不對勁兒。他們對我還是挺客氣的。
記:后來發生了什么事情呢?
張:我后來就被送到秦城監獄(北京)了,連續審問29天,我一聲都沒有吭。檢察院還希望我揭發演員、主持人偷稅、受賄情況,我什么都沒有說,這都是謠傳、無中生有的事情,如果真是這樣,那文娛圈那次進監獄的人怕得有半火車人吧。
記:你至今似乎也不認為檢察機關對你的指控是有道理的?
張:對,我上個月已經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了。說我誹謗但沒有自然人站出來說我誹謗了誰,至于行賄,我現在也找到了贊助函。我當時贊助央視,打的是款,他們買什么我也不知道,我還贊助了其他單位。另外,行賄是牟取不正當利益,我為中央電視臺寫歌牟取了不正當利益了嗎?一首歌曲成功的關鍵不僅是詞作家,還要有作曲、配器、錄音、歌唱家演唱等等,完全是集體創作的結晶,真正受益的是舞臺上的歌唱家。
關于趙安
誤會消解,現在還是朋友
記:出事之后,你見過趙安沒有?
張:判決后有一段時間我們在一個叫天河監獄(北京)的地方待過,我看見他胡子也刮了,剃了光頭,人挺憔悴的,他站在離我不太遠的地方,我們倆相視對望好長時間,我在內心深處真的希望他能拿得起放得下。
記:那你現在和趙安關系如何?你最近見過他么?
張:他出來后我還沒有去看望過他,因為他是名人,現在還是假釋,會見人都有嚴格限制,我去反而給他添麻煩。但我們托朋友互相問候過,他當初曾對我有些誤解,不過現在已經清楚了,我們現在還是朋友。
記:如果有機會見到趙安,你會對他說什么?
張:我想說的就是:相望一笑多少青春回憶,拍拍手還是好朋友,即使是都失落了很多。
記:出獄這么久,為什么這次愿意出來接受采訪呢?
張:我出來之后的想法就是,今后要踏踏實實做事,實實在在做人,不想去搞什么炒作的事情。這次我愿意接受采訪,也是因為趙安出獄之后,關于說我當初舉報趙安的聲音又多起來了。我沒有舉報過他,我覺得有必要出來說明一下。
關于坐牢
在監獄里,見過 劉曉慶(劉曉慶的論壇 劉曉慶的圖集 劉曉慶的明星村)
記:現在再回過頭去,如何看待當初的事情,監獄生涯有沒有改變你?
張:說實話,我覺得很欣慰,年輕的時候出事總比年老的時候出事好吧,因為還有機會可以改,可以重新做人。我也是把幾年的監獄生活當成了我人生的加油站,看書、看資料,充實自己。我始終堅信,狼什么時候都吃肉,羊什么時候都吃草,實力決定你勝利或失敗,只要你自己不把自己打倒,就沒有人能擊倒你。
記:劉曉慶曾因為逃稅在秦城監獄服刑,你見過她沒有?
張:見過,她住329號房,監獄里男女犯人只有在放風的時候有可能碰面。劉曉慶人挺好的,我還通過獄警給她送了一套運動服,在放風的時候我們碰到過一兩次。她穿著我帶給她的一身運動服很漂亮,而且比以前更精神了。你知道嗎?劉曉慶在里面就抹一塊錢的化妝品,過去在外面是抹三萬元的,我看這便宜的效果比抹三萬元的還好。
記:判決你6年的有期徒刑,但你在監獄只待了2年多,為什么?
張:因為我在服刑期間有立功表現,獲得減刑,我在監獄堅持寫作,我還在監獄里救過火,還救過兩個人。
事件回放
“趙張案”
2002年,央視著名“大胡子”導演趙安與知名詞作者張俊以雙雙入獄轟動了整個娛樂圈。
曾擔任央視春晚導演的趙安2003年因受賄被判有期徒刑10年,而向趙安行賄的主要是曾為電視劇《康熙王朝》主題曲作詞,創作過《母親》、《向天再借五百年》、《歡樂中國年》等流行歌曲的張俊以,而后者也以行賄罪、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本文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