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的歸亞蕾,至今已經從影超過40年。歸亞蕾是那種極少數,無需特別出眾的相貌就足以獲得成功的女演員;她是從不依靠身體或者賣弄性感就獲得全面肯定的女演員;她不僅是最早走入中國內地發展的臺灣演員之一,也是他們中最成功的一個。作為瓊瑤電影的第一代女演員,她也見證了瓊瑤電影的發展歷程。歸亞蕾回憶臺灣電影的輝煌與落寞,做出了自己的解讀,或許只有智慧如她者,才能做出這樣令人信服的判定。
在1969年的白景瑞導演的《家在臺北》中,歸亞蕾飾演一位負心漢的妻子,溫柔敦厚、極具傳統美德的妻子,在歸亞蕾的詮釋下自然動人,其形象深深印在影迷的心中,1970年26歲的歸亞蕾以本片同時獲金馬獎及亞洲影展最佳女主角獎。
歸亞蕾
從藝超過四十三年,以驚人演技征服觀眾的真正的女演員。1964年,歸亞蕾入選瓊瑤原著《煙雨蒙蒙》劇組,初出茅廬的歸亞蕾即將角色“陸依萍”演得入木三分,憑借處女作歸亞蕾金馬折桂。此后,歸亞蕾成為臺灣影壇最為活躍的女星之一,《冬暖》、《庭院深深》、《家在臺北》等一系列作品,讓她獲得無數好評。90年代后,歸亞蕾與李安合作的《喜宴》、《飲食男女》則成為李安早期最著名的代表作。此后,歸亞蕾走入內地,接拍多部電視劇再獲認可,其中以她在李少紅導演的《大明宮詞》中塑造的保守女性形象最令人過目難忘。
身為演員,不當明星
“我一直都好像是職業婦女,去電影公司就是去上班”
歸亞蕾,是罕見的終生職業女演員,她用數十年來寫就一個傳奇。從電影、到電視、到舞臺,只要需要表演的地方,歸亞蕾總能將形形色色的角色拿捏得有模有樣。歸亞蕾身為演員,卻不當明星,無論在臺灣、香港或者中國大陸,她出色的演技為之迎來了個人的光芒。因此她幾乎沒有享受到擁有“追星族”的明星待遇,或許也因此,她可以真正堅守對先生的承諾,一生也未曾拍過哪怕一個簡單的裸露鏡頭——這無論對于當時或者現在的女演員,都幾乎不可能。
南都周刊:在您的小時候,對電影有怎樣的印象?
歸亞蕾:我很小的時候,就喜歡看電影,那個時候電影也很熱門,有很多香港和臺灣的明星,我喜歡很多的電影明星,特別喜歡李麗華,我讀書的時候就寫信去香港給他們,她還特別回信把自己簽名的明信片郵給我,當時我開心得不得了。
南都周刊:也就是說那個時候您就是追星族咯?
歸亞蕾:是啊,算起來我真的是追星族,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葛蘭(老影星)來臺灣,我很高興地去找她簽名,我敲門,她也開門了,我聽聲音就是她,但是她卻說“葛蘭不在,你找錯人了”,不給我簽名,我當時就很生氣,我轉身走出去哭哭啼啼的,正好碰到我爸爸和洪波(老影星、導演),那時候洪波是她男朋友,我就和他說,洪波笑著把我帶進葛蘭的房間,讓她給我簽名。
南都周刊:您怎么能知道葛蘭住在那里?
歸亞蕾:當時我爸爸和洪波的關系不錯,我們都住在高雄的左營,我爸爸也是文藝界的,說起來算是朋友,所以我消息比較靈通。不過后來在回去的車上,我想想很生氣,就把這個簽名給撕了。
南都周刊:后來您自己拍戲,遇到過追星族嗎?好像您這樣敲門的追星族?
歸亞蕾:很奇怪,我從來沒有被追過星,我覺得我一直都好像是一個職業婦女,不像明星,我也不打扮,去電影公司就是去上班,和其他人沒什么兩樣,也沒什么人來追過我。我一樣去菜市場買菜,一樣去坐公共汽車。我是“中央電影公司”的演員,當時這個公司規模好像香港的邵氏那么大,電影公司很有錢,到了片場什么都給準備好了,化妝、服裝都安排得井井有條,你就穿著一般的衣服到了片場,很快就可以拍戲,也不用帶什么人。
南都周刊:您從來沒有拍過裸露的鏡頭,作為女演員您是怎么做到的?
歸亞蕾:不拍,就不拍了,沒有想象中那么困難吧。我和我的先生約法三章,“不拍接吻的鏡頭;不拍過分暴露的鏡頭;不參加任何社交的活動,不贈送照片”。我至今還做得到這三點。當年我和我先生準備結婚,我先生不太贊同我做演員,但我答應他拍完《煙雨蒙蒙》我就嫁給他。嫁給他以后,他就覺得我應該息影了。我們家里倒是沒有不同的意見,雖然我父母是喜歡我做演藝的,可是他們又覺得既然嫁人了嘛,也就應該聽丈夫的。可是我公婆,包括他們家里別的人,都反對我先生讓我息影的決定。他們覺得這個行業不是挺好的嗎?他們就出來跟他談判,支持我接著做下去。我先生就和我約法三章,我同意了他這些“約法”,一直到今天,我還在遵守這些約定。拍電影中遇到有些激情戲,我就說:“不行,我老公不干。”李翰祥導演總愛對我說一句話:“拉手可不可以?”我說可以。記得有一次,拍張艾嘉的《今天不回家》,跟杜德偉有一場戲,在浴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