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話題依然有點嚴重,所以先帖一張華仔兩點的裸照,因為最后要說到他,這應該是他為洗浴產品做的廣告照,不知道是否做過PS,大家將就著過點眼癮吧先。
最近看香港報紙,有兩條新聞處理得很突出,一是王菲的經期事件,我很喜歡《明報》的處理,用大半個版,而標題又用了半個篇幅,五個大字《王菲沒懷孕》,非常成功。還有就是對結石娃娃的報道。
結石娃娃是個沉重的話題,這個社會新聞在娛樂產品中的延伸就是代言過這個產品的影視明星們,比較突出的就是算是在內地德藝雙馨的倪萍等,貌似還有蔣雯麗(待考)。三鹿事件后,特別是倪萍等代言過三鹿的明星成為網友們爭議的對象。網絡評論的確已經成為繼紙媒后相對能代表內地群眾主流聲音的平臺,我覺得是黑暗的公證。
網友對三鹿有兩種態度,一是同情,著名評論人撫摸三下甚至用《慘遭假貨迫害的十大明星》來說明假貨給代言明星帶來的負面影響,其立場之善良與溫和。
還有一種聲音是譴責,因為從心理學角度而言,廣告就是一種催眠,產商利用明星在大眾中的影響度達到誘惑消費的心理暗示,比如看到蔣雯麗在用某櫥柜燒飯做菜,消費者就會得到蔣雯麗家就是用的這個櫥柜,而且她很喜歡,這個心理暗示在蔣雯麗的真實聲音的一句“我喜歡我相信”后,就會達到觀眾的購買注意、沖動甚至是決定。同樣,三鹿奶粉的廣告同樣如此。
另外,那么是德藝雙馨的三鹿明星,我想她們在思想道德上也不會崇高到免費為商家做廣告,她們的代言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商業行為,三鹿在征得她們的同意下購買了她們在群眾中的賢妻良母的光輝形象,為三鹿的產品在婦女消費群中做催眠。可以說,三鹿對她們形象的了解是正確的,但代言明星對三鹿的了解又有多少?從結石事件看,她們既是三鹿的受害者,更是幫兇。
寫下“幫兇”兩個字,我的心情是沉重的,因為她們都是我喜歡甚至合作過明星,但她們的確逃脫不了大眾在道德上的譴責甚至審判。不僅是他們,甚至葛優、趙本山、高秀敏等都曾因不同產品代言卷入同樣的尷尬。這個現象有很多共同特征值得我們深思。
一是這些幫兇明星都是在內地中小城市享有非常高知名度的明星,可以說是中央電視臺上頻繁亮相的明星,有的甚至是全國政協委員,他們在內地享有較高的知名度甚至是社會地位。他們的共同特征就是幾乎沒有非血緣關系的經紀人或者是正規經紀公司。他們幾乎都沒有代言過國際大品牌商品的經歷,他們都已經是奔五或者破五的中年明星。
二是這些幫兇明星代言的產品都是內地中小城市的企業生產的,而消費者的對象都是中小城市的群眾、或者是大城市的中低消費者,一旦代言的產品是偽劣產品,影響之廣、后果之重不堪設想,三鹿就相當典型。
可以說,這批幫兇明星與他們代言的產家一樣,具有本土化、官本化的特征,缺乏國際標準的產業流程,所以就缺乏彼此的監督與誠信。
就是一位明星來說,必須有非血緣關系的經紀人,但不少內地中年明星就缺乏這樣商業意識與法律意識,對真正的市場經濟規律缺乏足夠的信任,我認為是個人文化的問題,更是內地娛樂經濟缺乏行業規范的大環境所致。
開始說劉德華了。
早年我曾在劉德華所在的新樂公司任職,當時他的經紀人是李曉鱗,也就是《新上海灘》出品人,當時我的主管金炎先生(他也是現在劉德華在內地的經紀人)曾告訴我,在李曉鱗甚至在李的馬來西亞的家族里,喝的可樂全是劉德華當年代言的產品,絕無其他牌子。當年華仔到北京,我們曾陪他在華僑飯店房間用餐,房間里的飲料就被全換上了他代言的牌子。那是在1999年。這件事對我的觸動與影響至今,我想這也是劉德華至今常青不倒的主要原因,那就是一個明星經營的職業化、規范化、良心化。
一個明星一定需要一個強有力的經紀團隊。我至今認為劉德華的成功就是團隊的勝利,他在不同時代選擇了不同的經紀團隊,他在不同區域選擇了不同的經紀團隊。這個團隊和他一樣有職業道德。劉德華代言的產品,就是他們日常生活中必須使用的商品,劉德華相信它,使用它,他的團隊甚至團隊的家屬亦然。一個商品代言的明星(包括明星的家屬)首先應該是這個商品的普通消費者,這是基本也是最起碼的職業道德,拿了錢就走人的那是江湖騙子。
當然,劉德華所在的香港是個娛樂產業發展較早、法律規范相對較強,相比而言,內地娛樂產業發展起步晚、規范弱。馬克思說過,歷史總是踩著道德淪喪的血跡在前進。一批缺乏先進城市文明文化積累、缺乏職業道德、缺乏對產業與金錢的基本信任的娛樂明星,就成了不法缺德商家的幫兇。
請大家向劉德華學習!學習他穿自己代言的T恤,學習他喝自己代言的可樂,學習他用自己代言的洗發水,學習他每天站在自己代言的淋浴頭下洗澡,學習他每天在家大便時使用自己代言的馬桶......
請大家向劉德華學習!學習他始終堅持首先做一個和粉絲一樣的普通消費者,學習他把粉絲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