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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集團總裁郭臺銘(郭董)與曾馨瑩(狗狗)7月23日訂婚時他曾宣布要捐出9成個人名下財產,作為公益之用,完婚后2人于本月4日低調向臺北地方法院辦理登記夫妻分別財產制,法院依法于5日公告后,未來兩人即使離婚,她也無權請求郭董婚后擁有的1500億余元財產,但仍有接受他贈與財產或繼承其遺產的權利。
兩人登記的分別財產制證書。
郭董和狗狗日前共同具名登記夫妻分別財產制,他提出財產清冊,包括鴻海集團股票、存款等動產就多達1516億余元,但資料中不見她的財產清冊,似乎不想讓外界知道她有多少財產。臺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昨解釋說:“法院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公告。”法院不清楚兩人辦理財產分開的原因。今后兩人在婚姻期間,要如何處理自己的財產?律師劉詩婷說:“郭董夫妻既然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同樣各自享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
劉詩婷表示,夫妻分別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最大的不同,就是郭董夫妻未來若發生離婚或變更財產制時,狗狗就不能享有法定財產制的權利,向郭董請求婚后剩余財產差額的一半,也就是一毛錢也不能向郭董請求。
郭董也擁有不少不動產,圖為豪宅“義富邦”外觀。
舉例來說,郭董夫妻若采用夫妻法定財產制,萬一發生離婚或變更財產制時,郭董婚后財產有1500億元,狗狗如果只有100億元,她就能以1400億元(1500-100=1400)的差額,請求分配一半財產700億元,如今兩人已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離婚后狗狗一毛也不能向郭董請求。
不過,即使兩人財產分開,但贈與、繼承并不受到影響,律師岳珍說:“郭董仍能在婚姻期間,以贈與名義贈送曾馨瑩名下任何財產,此外,假設郭董未來身故后,曾馨瑩也可繼承郭董名下財產。”